文件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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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
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文件開啟時間 | |
文件開啟方式 | |
評審辦法 | 有限數量制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1、第二章 投標申請人須知,申請人須知前附表中4.1.2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在2023年1月5日9時30分前不得開啟;4.2.1紙質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時間2023年1月5日8時30分;4.2.2紙質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1月5日9時30分; 2、第三章 資格審查辦法,初步審查合格條件標準中第6條擬派項目經理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的項目經理,且在本單位注冊;評審依據:以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的承諾及近6個月養老保險繳納證明材料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