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HNZB2023-01-3-097)
項目所在地區:遼寧省東港市大東港經濟開發區
1. 招標條件
本 丹東電廠2023年度石膏銷售服務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 丹東電廠廠區
2.2 范圍及規模:
服務期: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規模: 丹東電廠位于遼寧省丹東東港市大東港經濟開發區,是一個集燃煤、光伏、供熱于一體的電站,現有裝機容量700MW。一期工程為2臺350MW引進型亞臨界燃煤發電機組,預估電廠全年度銷售石膏能力為5萬噸以上。運輸及相關費用由中標單位自行負責。
2.3 本次招標采購材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
本次招標的石膏為電廠脫硫所產生。投標方負責每日按照招標方的計劃安排,及時安排車輛到達石膏指定地點裝運并外運銷售石膏,石膏裝車由招標方負責,裝車時間為每日8點至15:30。招標方有權根據生產及其它情況調整裝車時間,投標方應滿足招標方要求。
2.4中標人履約期間內,必須無條件按照中標價格完成招標人的銷售計劃。如不履約將扣留履約保證金,同時由此給招標人帶來的經濟損失由中標人全部承擔。
2.5 交貨地點: 丹東電廠
2.6 本次石膏招標中標單位需繳納20萬元履約保證金。本次石膏招標最低攔標價22元/噸。
范圍:本次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 丹東電廠2023年度石膏銷售服務招標項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投標人須為華能集團供應商庫內合格供應商,且未處于暫停參加采購活動的處罰期限內,滿足供應商參與業務的權限。
。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未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來石膏銷售或石膏采購業績,且銷售總量或采購總量在3萬噸及以上;應有5000噸以上租賃或自有石膏儲庫。
3.2.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4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3.2.5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