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HNZB2023-01-2-061-01)
項目所在地區:海南省,省直轄縣級行政區劃,昌江黎族自治縣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核電公司昌江核電廠生產綜合辦公樓建設施工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海南省,省直轄縣級行政區劃,昌江黎族自治縣。
2.2 規 模:/。
2.3 標段劃分:華能核電公司昌江核電廠生產綜合辦公樓建設施工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海南省,省直轄縣級行政區劃,昌江黎族自治縣。
2.5 計劃工期:計劃工期:45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3月31日計劃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最終開工日期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已換證或新領證的為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甲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建筑面積三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業績。業績材料須提供相關合同證明材料。
3.2.3其他要求:
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和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項目經理必須為投標人的在職正式員工,須提供近六個月完整的社保證明材料;
項目經理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項目經理身份至少完成過一項建筑面積三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業績。
3.2.4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