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重慶市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重慶石柱、江津污水設備及泵站采購已獲批準采購,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1石柱黃水鎮第二污水處理廠
改建黃水鎮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規模3000m³/d;同時,排放標準由原來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提升到一級A標準。
本工程的設計規模為:
工程規模: Q=3000m3/d
表1.1-1進出水水質主要指標一覽表
項目 名稱 |
CODcr (mg/l) |
BOD5 (mg/l) |
SS (mg/l) |
NH4-N (mg/l) |
TN (mg/l) |
TP (mg/l) |
設計進水水質 |
315 |
140 |
200 |
30 |
40 |
3.5 |
設計出水水質 |
≤50 |
≤10 |
≤10 |
≤5(8) |
≤15 |
≤0.5 |
注:括號外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號內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
2.1.2江津泵站
江津泵站包括山奇片區內澇整治工程、石門場鎮管網完善工程、和平社區污水管網增補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等3個混凝土泵站,其中設計流量最小為15m3/h,最大為2000m3/h。
2.2 招標范圍
2.2.1招標范圍
(1)本次招標范圍為重慶石柱、江津污水設備及泵站(其中石柱為黃水第二污水處理廠改造設備,江津為山奇片區內澇整治工程等3個混凝土泵站),隨機安裝維修工具及備品備件。
(2)招標設備的二次設計、制造及供貨、工廠檢驗、包裝、至工地的運輸、交驗、進場前的第三方檢測、現場合同執行配合、指導安裝、指導調試、指導試運行、質保服務等。
(3)提交全套設備的技術文件,包括安裝、檢查、調試、運行、維護和輔助設備控制系統所需的正版應用軟件的使用說明、源程序和使用說明、安裝技術文件(包括圖紙)、安裝技術要求等技術文件,按照招標人要求提供設備到貨信息化管理文件,以及可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數據文件等。
(4)招標設備的安裝將由其他承包人(施工單位)完成,但本項目賣方應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和監督,對不同設備之間的接口關系進行協調,并對設備的質量以及設備集成后達到的整體工藝性能負責,保證招標設備優質、安全地投入運行。
(5)對招標人相關人員的技術培訓以及執行合同時的其它相關服務。
2.2.2交貨要求
(1)交貨方式:分批次交貨,工地落地交貨,賣方運輸至買方工地指定地點后,買方協調賣方進行交貨,賣方負責到貨設備的卸車及卸車安全責任。
(2)交貨時間:2023年3月底前完成首批通知的設備供貨,后續設備在收到買方通知后50天內完成供貨。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資格要求:
(1)資質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污水處理設備制造商或集成供應商;
(2)業績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單個處理能力不低于3000m³/d污水處理廠設備供貨業績且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200萬元;上述供貨的設備須正常運行1年及以上(須提供合同協議書、合同清單、至少100萬元的合同內設備物資的供貨發票(含清單明細或銷貨清單)及用戶使用證明,其中用戶使用證明的開具時間與供貨設備投運起始時間之間的時間跨度不得少于1年;每個污水處理廠僅算1項業績);
(3)財務要求:投標人2020年度和2021年度無連續虧損,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4)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見本招標公告“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2 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版,售價為人民幣500元(招標文件及電子采購平臺服務費),售后不退。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請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詳情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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