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云南省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三峽云南能投麗江市永勝縣期納小灣96MW光伏發電項目設計施工已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招標人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期納小灣光伏發電建設項目(以下簡稱“期納小灣光伏電站”)位于云南省麗江市永勝縣期納鎮,場址中心位置北緯 26°17'33"、東經 100°32'49"。場區分為多個地塊,位于寺上~大黑箐村一帶,場址高程在 1300?2220m 之間。光伏項目總用面積約 3160 畝,本期光伏項目額定容量 96.04MW。場區距麗江市直線距離約 78km,附近有多條鄉道通行并穿過主要光伏場區,交通運輸條件相對便利。項目自建一座110kV光伏升壓站。本項目按其交流側裝機容量20%(2h)預留儲能場地,按交流測容量10%、2小時配置儲能系統。
2.2 招標范圍
(1)招標范圍
本次設計施工工作范圍包括除明確由發包人負責的事項外的其他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于:電站的勘察設計,設備材料的采購(除光伏組件及同一支架內上系統下排組件間連接線、逆變器及儲能設備由發包人負責采購外,其他設備均由中標人負責采購)、供應和保管,所有建筑安裝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調試、工程試運行、涉網手續辦理(并網手續、調度及供電手續等),階段驗收、專項驗收(質量監督、環保、水保、消防、勞動安全和工業衛生、工程檔案等)、達標投產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并網安評等相關工作及與工程相關的所有協調、協助,技術服務和培訓、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內容。
(2)甲供設備部分
1)甲供設備:光伏組件及同一支架內上下排組件間連接線,逆變器及儲能設備;
2)交貨地點:本光伏項目場區(發包人指定地點);
3)交貨時間:根據工程進度要求確定。
2.3計劃工期
計劃2023年4月1日開工建設,2023年9月1日前具備投產發電條件,2023年11月20日項目竣工驗收完成,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通知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條件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資質條件:
① 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 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應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或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工程專業乙級或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或以上資質;
③ 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應具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乙級)或以上資質;
④ 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要求:2016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至少具有5項90MW(含)以上集中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項目業績(須提供合同);
(3)項目經理要求:擬任項目經理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筑或機電工程專業)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具有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且近5年具有集中式光伏發電工程EPC總承包項目的管理經歷(擔任項目經理或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
(4)財務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近2年(2020年、2021年)財務無虧損;
(5)信譽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未處于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組成聯合體的獨立法人不得超過2家。聯合體必須明確牽頭人,聯合體資質按照聯合體協議書約定的分工認定。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參與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4 投標人與本工程項目的監理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投標:
(1)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2)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相互控股或參股;
(4)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相互任職或工作。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3年2月18日08時30分至2023年2月22日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
4.2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版,售價為人民幣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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