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受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行的委托,對哈爾濱同城營業網點及分行監控中心保安值守外包服務集采項目組織公開招標。招標人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行,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出資比例100%。現歡迎合格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名稱:哈爾濱同城營業網點及分行監控中心保安值守外包服務集采項目
2、采購內容:
(一)同城營業網點保安值守
在招標人指定的哈爾濱同城各營業網點提供出入管理、安全巡查、安保值班、安全維穩、保安技防、應急處突等服務。保護招標人的人員、財產和信息等安全,維護招標人合法權益。
(二)分行監控中心保安值守
在招標人指定的分行監控中心進行分行監控中心值守和平臺維護等工作,為招標人業務經營提供安全保障。
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服務要求》
3、服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4、標段劃分及采購預算:本項目共劃分2各標段,具體劃分如下:
第一標段:同城營業網點保安值守,采購預估預算7,033,950元(最終費用預算以經審批的預算為準)
第二標段:分行監控中心保安值守,采購預估預算772,800元(最終費用預算以經審批的預算為準)
注:投標人可兼投不允許兼中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投標人須具備主管部門頒發的《保安服務許可證》;
6、業績要求:
第一標段(同城營業網點保安值守):投標人具有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今國內銀行業保安服務外包項目業績;
第二標段(分行監控中心保安值守):投標人具有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今國內銀行業監控中心值守服務的行業經驗;
7、投標人在與中信銀行合作過程中,沒有重大合同違約、泄露中信銀行商業機密或技術秘密等事件;
8、最近三年內(2020年3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200萬元以上)罰款等行政處罰;
9、投標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和嚴重失信企業名單,以國家權威機構公開網站(信用中國)上能查詢到的公開信息為準;
10、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3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沒有行賄犯罪記錄(“行賄犯罪記錄”是指存在行賄行為并被判有行賄罪的記錄),依據“中國裁判文書網”(wenshu.court.gov.cn/)查詢;
11、最近三年內(2020年3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未因違約或違法行為被中信銀行取消投標資格,且沒有被清理退出中信銀行供應商庫的記錄。如果被列入中信銀行禁用/退庫投標人名單,將取消其投標資格(提供加蓋公章的承諾函);招標報名結束后中信銀行對報名供應商審查過程中,如發現供應商法人、出資人、股東、高管等企業管理人員存在被執行人、關聯被執行人、失信信息、關聯失信信息等失信行為的,將取消其投標資格(以在“中信銀行門戶網站(eps.citicbank.com)”報名信息登記時反饋結果為準);
12、投標人應保證完全遵守招標人有關安全保密條例,并保守招標人的商業機密;
13、存在以下任何情形的投標人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1)投標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直接或者間接對其他候選供應商的持股比例合計達到20%(不含)以上;
(2)投標人之間直接或者間接同被第三方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比例合計均達到20%(不含)以上(其中,國家控股的供應商之間不因為其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
(3)投標人之間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一為同一人;
(4)投標人的直接或間接持股20%(不含)以上的自然人股東,擔任其他候選供應商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5)不具有出資持股關系的投標人之間存在管理與被管理關系;
1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5、資格審查方式: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內容等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1、獲取時間:從2023年03月14日09時00分到2023年03月20日16時00分(雙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詳情請咨詢:
聯系人:劉工
咨詢電話: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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