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瀾滄江公司烏弄龍·里底電廠大壩強震監測系統改造工程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3-3-161)
項目所在地區: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維西傈僳族自治縣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瀾滄江公司烏弄龍·里底電廠大壩強震監測系統改造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對烏弄龍、里底電站強震系統進行改造,更換一體化強震動加速度儀、智能電源模塊、NTP授時服務器、實時處理服務器、光纖收發器、供電線路、UPS電源等。
2.2 施工
2.3 采購內容:
2.3.1強震系統設備采購及安裝;
2.3.2供電及通訊系統施工;
2.3.3設備及軟件安裝調試;
2.3.4數據庫開放及數據接口預留。
2.4 工期: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具體以電廠通知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投標人須為華能集團供應商庫內合格供應商,且未處于暫停參加采購活動的處罰期限內,滿足供應商參與業務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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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專用資格條件
3.2.2業績要求:2018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2項類似項目業績,類似項目指合同內容包含大壩強震系統或地震臺網系統建設改造、檢修、運維管理的項目。提供合同復印件等業績證明材料。
3.2.3項目經理資格要求:2018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擔任過1項類似項目的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需提供合同復印件或業主證明或本單位任命文件等能反映業績的證明材料,并提供在投標單位最近一年的社保繳納證明材料。
3.2.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5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