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瀾滄江公司瑞麗江一級水電站火災報警系統改造及事故應急廣播系統建設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3-3-163)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瀾滄江公司瑞麗江一級水電站火災報警系統改造及事故應急廣播系統建設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瑞麗江一級水電站位于緬甸北部撣邦境內的瑞麗江干流上,緊鄰中緬邊境,共有6臺100MW水輪發電機組。電站位于緬甸聯邦共和國北部撣邦境內緊鄰中緬邊界的瑞麗江干流上。電站至中國境內的瑞麗、大理、昆明的公路里程分別為94km、516km、846km。電站所在地至最近的邊境口岸-弄島雷允口岸的距離為50km,電站首臺機組于2008年下半年并網發電,2009年上半年六臺機組全部投產運行。目前電廠火災報警系統存在部分設備老化,部分聯動功能不能實現的問題,未建立事故應急廣播系統,不滿足非集控電廠無人值班要求,計劃對現場火災報警系統進行改造,建設事故應急廣播系統。
瑞麗江一級電站火災自動報警聯動控制系統,主要包括點式火災報警感煙探測器、纜式火災感溫報警光纖、紫外火焰探測器、聲光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聯動控制模塊系統等設備組成。
2.2 施工
2.3 采購內容:瑞麗江一級水電站火災報警系統更新改造及事故應急廣播系統建設項目所需設備供貨、安裝、調試及培訓服務。
2.4 工 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 。
2.5 其他需要說明內容:緬甸瑞麗江一級水電站位于緬甸境內,人員出入境必須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通過中國瑞麗市口岸合法出入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投標人須為華能集團供應商庫內合格供應商,且未處于暫停參加采購活動的處罰期限內,滿足供應商參與業務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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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證書掃描件;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需提供近3年不少于1項消防報警系統建設或改造業績,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
3.2.3項目經理資格要求:具有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或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具有5年及以上的消防報警系統安裝、調試或維修等工作經驗。
3.2.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5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投入現場的技術負責人應具有電氣工程師中級及以上職稱,并具有3年及以上的消防報警系統安裝、調試或維修等工作經驗;現場安全員具有消防安全員證;技術人員具有1年以上相關項目施工經驗,投入人數不少于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