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標條件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舟山市龍山船廠1645kWp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工程總承包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工程總承包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除明確由招標人負責的事項外的其他所有工作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及設計、設備與材料采購、設備材料試驗檢驗、建筑工程、屋頂加固設計及結構加固、安裝工程施工、設備及系統調試、電網驗收、質量保證期內的維保服務,負責施工現場臨時用地、地方關系協調、并網接入系統手續辦理等與項目相關的所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設施“三同時”工作及驗收,負責工程專項驗收、竣工驗收(包含國網公司的竣工驗收)及工程移交。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1.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投標人具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三類人員”A類證書,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副經理企業的任命書。(由承擔施工工作的聯合體成員提供,若存在兼職情況的,必須提供相關任命文件予以說明)。
3.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現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不通過招標方式的,開始時間為合同簽訂日期),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通過驗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投標人須同時滿足在有效期內的以下資質條件:
(1) 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 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6.投標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個1MWp及以上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工程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業績,須提供相應合同復印件(至少包括首頁、簽字蓋章頁、體現工作范圍內容的頁面)、并網驗收證明材料或投產證明材料或竣工驗收證明材料。
7.項目經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項目負責人身份完成過至少1個1MWp及以上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工程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業績,須提供業績證明材料(單位任職文件和業主證明等業績證明材料)。
8.項目經理須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
9.若聯合體牽頭方為施工企業的,項目經理具有有效期內的“三類人員”B類證書。
10.投標人擬派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或“三類人員”C類證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含安全負責人)不得少于1名。人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質[2008]91號《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規定。
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合體: 是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出售時間:2023年03月16日 09時00分2023年03月22日 17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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