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山東半島北BW場址海上風電項目220kV海底電纜及附屬設施敷設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3-2-183-01)
項目所在地區:山東省,煙臺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山東半島北BW場址海上風電項目220kV海底電纜及附屬設施敷設工程施工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本次招標為預招標,招標結果生效條件:項目取得上級公司批復同意。由于招標人或政府原因導致項目最終不能實施或采購結果未能生效,各投標人因招標過程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山東省,煙臺市。
2.2 規 模: 510MW。
2.3 標段劃分: 華能山東半島北BW場址海上風電項目220kV海底電纜及附屬設施敷設工程施工。
2.4 施工地點: 山東省,煙臺市西北部近海海域。
2.5 計劃工期: 本工程計劃2023年7月2日開工,計劃于2023年9月7日前海纜敷設完成。
2.6 招標范圍:華能山東半島北BW場址海上風電項目220kV海底電纜敷設工程標段范圍內220kV海纜敷設工程涉及到的全部工作,主要包括:
(1)海底電纜及附屬設備等的交接、驗收和運輸;
(2)海底電纜敷埋施工;
(3)海底電纜登海上升壓站平臺施工;
(4)海底電纜登海陸轉換井施工;
(5)海底電纜附件的施工;
(6)在海纜和陸纜及附件安裝后完成全部交接試驗以及光纜通道測試。相關試驗設備需自行配備及安裝。完成陸纜和海纜全段高壓耐壓試驗,試驗方案等滿足相關電網公司認可。如試驗過程中各段出現問題由各段施工標段負責;
(7)完成剩余海纜以及附件的移交,承包人負責將剩余海纜發運回發包人指定存儲地點,并完成海纜移交工序工作面上的所有操作內容;
(8)路由竣工復測;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
3.2.3其他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或項目總工身份管理過至少1個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海纜敷設工程施工項目,須提供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本工程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成員必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規定聯合體各成員應承擔的責任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