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吉林省榆樹秀水鎮、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滿族自治縣黃嶺子鎮
2.2項目規模:38.8MW、26.1MW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計劃工期2023年4月5日-2023年12月30日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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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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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榆樹38.8MW鄉村振興風電項目EPC總承包施工 |
EPC總承包施工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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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伊通26.1MW鄉村振興風電項目EPC總承包施工 |
EPC總承包施工 |
1000 |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吉林榆樹38.8MW鄉村振興風電項目EPC總承包施工】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5.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審期間尚未解除的)。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7.投標人在近5年內(2018年1月1日-投標截止時間)沒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事件;近3年內(2020年1月1日-投標截止時間,以事故發生時間為準)未發生政府相關責任部門認定的較大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
8.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投標人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等級或具有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等級
10.投標人應具備電力行業設計甲級資質及以上等級資質。
11.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內(2018年至2022年)具有至少2項50MW及以上規模的風電工程EPC總承包(含在建)工程業績(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或竣工驗收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為聯合體時,其中任何一方滿足業績要求或聯合體成員單位都滿足業績要求,業績與獲獎按聯合體成員合并計算)。
12.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不超過2家)。
【吉林伊通26.1MW鄉村振興風電項目EPC總承包施工】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5.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審期間尚未解除的)。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7.投標人在近5年內(2018年1月1日-投標截止時間)沒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事件;近3年內(2020年1月1日-投標截止時間,以事故發生時間為準)未發生政府相關責任部門認定的較大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
8.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投標人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等級或具有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等級
10.投標人應具備電力行業設計甲級資質及以上等級資質。
11.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內(2018年至2022年)具有至少2項50MW及以上規模的風電工程EPC總承包(含在建)工程業績(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或竣工驗收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為聯合體時,其中任何一方滿足業績要求或聯合體成員單位都滿足業績要求,業績與獲獎按聯合體成員合并計算)。
12.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不超過2家)。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3-03-06 12:32到2023-03-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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