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項目重慶軌道交通27號線中梁山隧道大里程明挖區域土壤污染治理修復工程(項目名稱)建設資金來自 國有資金 (資金已落實),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 重慶市沙坪壩區。
2.2項目建設規模:重慶軌道交通27號線西磁區間大里程明挖區域用地位于沙坪壩區石井坡街道,屬于沙坪壩井雙片區雙碑E標準分區E2-7(部分)、E2-12(部分)、E2-17(部分)地塊及周邊道路,原主要為重慶東華特鋼有限公司原料(廢鐵)堆場。明挖區域基坑土方挖運量約50000m³,其中地塊內污染渣土混合物方量約3275.64m³(有機污染渣土混合物方量約2435.48m³,重金屬污染渣土混合物方量約548.7m³,復合污染渣土混合物方量約291.46m³),混合鋼渣量約23617.9m³,基坑內原狀干凈土壤約23106.46m³。
2.3項目建設工期: 合同簽訂日起至合同約定工作內容全部完成為止(具體開工和完工時間以實際要求為準,其他節點工期按現場通知為準),計劃開始日期:2023年4月30日。
2.4招標范圍:本次招標范圍為地塊內污染渣土混合物方量約3275.64m³(有機污染渣土混合物方量約2435.48m³,重金屬污染渣土混合物方量約548.7m³,復合污染渣土混合物方量約291.46m³),混合鋼渣量約23617.9m³(工程量見《重慶軌道交通27號線西磁區間大里程明挖區域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對中梁山隧道大里程明挖區域進行修復治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根據重慶軌道交通27號線中梁山隧道大里程明挖區域土壤污染治理修復工程場地污染前期調查報告,按照《建設用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HJ25.4-2019) 相關要求,結合現場實際情況,編制地塊土壤污染修復方案及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甲方,并確保取得甲方及業主審查意見批復。
(2)根據修復治理方案及施工組織設計對原址場地污染土壤開挖、污染土壤篩分、污染土壤外運、污染土壤處置、危險廢物的處置,并委托相關單位出具修復效果評估報告等達到修復目標的一切工作內容。確保原址場地內無殘留超標污染土壤,并完成涉及到本工程的驗收移交資料,如驗收移交不合格,乙方將無條件對原址場地進行再次處理,直至最后移交。
(3)接受監理、甲方、業主及生態環境局監管,組織及配合效果評估單位進行項目監測驗收。
(4)負責污染土清挖及轉運、篩分、暫存和最終處置過程中的安全,負責整改修復過程的一切環保風險和責任;
(5)負責控制并處理在實施污染土修復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揚塵、廢氣、噪聲等污染,確保不產生二次污染。
(6)按照環保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政策要求,對場外處置的污染土壤進行危險廢物鑒定,并確保場外處置的處置效果。
2.5本招標項目標段/標包劃分: 共分一個標段
2.6 其他補充(如有): 中標人數量:1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的資質、業績、項目主要負責人滿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員、業績、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1資質要求: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環保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3.1.2財務要求:2021年的年度財務狀況不虧損。
3.1.3業績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止(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至少承擔過1個合同金額不少于800萬元的已完工的土壤污染治理修復的工程業績。
3.1.4信譽要求:最近三年內沒有發生騙取中標、嚴重違約等不良行為記錄;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重組狀態,沒有國家有關部門所界定的腐敗或欺詐行為。未發生重大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
3.1.5項目主要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經理必須已在投標人本單位注冊并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3.2 其他要求: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 不給予 經濟補償。給予經濟補償的,招標人將按如下標準支付經濟補償費: / 。
3.3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者,請于2023年 4 月 1 日至2023年 4 月 6 日,每日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2 時至 5 時(北京時間)購買招標文件。
4.3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1000 元,售后不退。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詳情請咨詢:
聯系人:劉工
咨詢電話: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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