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澤區岔仁線(X201)改造工程HZQ-CRX-SG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洪澤區岔仁線(X201)改造工程 已由 江蘇省交通運輸廳 以 2023年江蘇省農村公路建設計劃 批準建設,施工圖設計已由 淮安市洪澤區交通運輸局 以 洪交發【2023】20號 批準,項目業主為 淮安市洪澤交通控股 ,建設資金來自 省級補助和地方自籌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
2.2 建設規模:項目起點為洪澤區 X201(岔仁線)與 350 省道“T”字交叉處,路線終點為洪澤區與金湖縣交界處(與大治橋北橋頭順接),三級公路標準,改造路段樁號為 K0+000~K8+350 段,全長約 8.35km(全幅),均為瀝青砼路面。本次考慮對原老路進行適當拓寬,拓寬后路基寬度9.0m,路面寬度7.0m,路基標準橫斷面組成為:1.0m(土路肩)+3.5m(行車道)+3.5m(行車道)+1.0m(土路肩)。建安費約 2350 萬元。
2.3 計劃工期:施工工期150個日歷天(計劃 2023年5月1日開工至2023年9月27日完工,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人發出開工令為準),缺陷責任期:自實際交工日期起計算 2 年。
2.4 招標范圍
上述工程概況范圍內的路基、路面、交安設施、綠化等工程(具體實施內容以施工圖設計文件及工程量清單為準)的施工以及為實施上述施工所必需的臨時工程及缺陷責任期修復等。
2.5 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共1個施工標段,為HZQ-CRX-SG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滿足以下資格要求:
3.1.1 資質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 財務要求:
根據《江蘇省交通運輸項目投標企業財務能力評價指標》的規定,投標人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生成的“財務能力評價參考得分”不小于 60 分。
3.1.3 企業業績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投標報表中的“交/竣工日期”為準),至少完成過2個單項合同額不少于1400萬元三級及以上等級公路工程的施工項目。
3.1.4 信譽要求:
(1)投標人2020年1月1日至今無拖欠農民工工資,并造成惡劣影響的事件。
(2)投標人在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級評價(施工單位)為C級及以上級別(目前以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為準);根據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第30條規定:投標人在其他不同類別信用等級有C級以下的,按照其所有類別中最低的信用等級確定其所有類別的信用等級。
(3)投標人具有江蘇省內信用主管部門備案的第三方信用評級機構出具的有效的信用報告,信用等級為CC級及以上(注: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信用報告掃描件,須體現信用等級;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評價機構或信用報告在江蘇省內信用主管部門備案的證明材料)。
(4)投標人、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擬投入的項目經理2020年1月1日以來無行賄犯罪行為(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項目投標人信用承諾書)。
3.1.5 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專職安全員要求:
項目經理:
(1)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
(2)持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投標報表中的“竣工日期”為準),擔任過1任類似工程(同資格條件企業業績要求)的項目經理或項目總工(技術負責人)。
(4)無在崗項目。
注:如投標人擬投入的項目經理為一級建造師,其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須滿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文件的相關要求。
項目總工:
(1)持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2)持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投標報表中的“竣工日期”為準),擔任過1任類似工程(同資格條件企業業績要求)的項目經理或項目總工(技術負責人)。
(4)無在崗項目。
專職安全員:
持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注:主要人員(包括項目經理、項目總工)有無在崗項目情況,按照下列原則認定:
1)在招標項目投標截止時間之前,投標人擬投入的主要人員已在其他項目中作為主要人員任職,包括在已發出中標通知書或者簽定合約的其他項目中作為主要人員的,應當視為有在崗項目;
2)未在其他項目上作為主要人員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作為主要人員任職、但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了擬投入本項目中的主要人員在中標后可以從其他項目撤離的書面承諾,視為無在崗項目;
3)投標人擬投入的主要人員在其他項目上作為主要人員任職,雖然項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標可以從其他項目上撤離的書面承諾,視為無在崗項目:
a.工程已經完工,經項目質量監督機構核驗合格,主要人員基本完成職責,非投標人原因尚未進行交工驗收的;
b.工程中標后半年內非中標人原因無法開工或停工半年以上無法復工等情況。
3.2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http: //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施工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本段規定僅適用于根據《關于發布公路工程從業企業資質名錄的通知》(廳公路字〔2011〕114號)要求,招標人應通過名錄對投標人資質條件進行審核的公路企業,如:施工特級、一級及交通工程資質企業;設計甲級、乙級資質企業;監理甲級、乙級資質企業。)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5 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3.6 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 /)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3.7 投標人應采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以下簡稱“廳建設市場信用系統”)編制生成的《投標報表》作為投標文件中資格審查和評標資料,若《投標報表》無法完整體現相關信息,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江蘇省交通廳建設市場信用系統、江蘇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統或江蘇省 平臺中可查詢的信息數據的網頁截圖作為證明材料,上述系統中未載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認定。
3.8 本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相關人員社保繳費證明是指:投標人提供在社保系統打印的本單位相關人員繳費明細或其他能夠證明相關人員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
本項目要求提供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專職安全員2022年3月1日以來連續3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提供原件的彩色掃描件)。
4.
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的在招標會員區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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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