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采購資金已全部落實,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 項目名稱:福州某部大門安保服務項目
二、 項目編號:2023-VGBLAA-F1001
三、 項目概況:
包號 |
服務名稱 |
服務要求 |
服務 地點 |
服務期限 |
最高限價/萬元 |
備注 |
一 |
安保服務項目 |
詳見第二部分 采購項目技術和商務要求 |
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 |
24個月(試用期限3個月),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 |
19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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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1. 投標供應商須對所投包內所有服務內容進行唯一報價,否則視為無效投標。 2. 合同總金額包含人工費、差旅費、服務、、培訓、保險、人員服裝、裝備、伙食、稅金及完成服務不可或缺的其他費用等。 |
四、 投標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軍隊單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資獨資企業或外資控股企業。
(三)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生產型企業的生產場經營地址或者注冊登記地址為同一地址的,非國有銷售型企業的股東和管理人員(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之間存在近親屬、相互占股等關聯的,也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近親屬指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失信名單、軍隊供應商暫停名單,未在軍隊采購失信名單禁入處罰期內,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
(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六)投標企業應當具備服務履約的能力,在履約環節不得轉包和違法分包,一經發現存在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轉包和違法分包的相關企業均將受到相關處罰。
五、 招標文件申領時間、地點、方式
(一)申領時間:2023年 4 月13日至4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11: 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時間,申領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詳情請咨詢:
聯系人:劉工
咨詢電話: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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