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山東省,聊城市
1. 招標條件
本山東公司聊城高唐風電一期100兆瓦項目吊裝平臺及檢修道路土地復墾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山東省,聊城市。
2.2 規 模: 根據《聊城高唐風電一期100MW項目風機點位施工便道工程臨時用地土地復墾方案報告書》及高唐縣國土部門對土地復墾的要求,需要對風機吊裝平臺及檢修道路進行復墾。
2.2.1對261.51畝土地進行渣土清理外運,然后進行土地旋耕、翻耕,農田恢復;
2.2.2對494.62畝土地渣土或山皮石換填層(現場渣土或山皮石換填層0.5米至1.3米厚不等)深下的50厘米壓實層進行清理并外運,清理厚度為50厘米,再對清理的50厘米壓實層用外購陽土進行換填。
2.2.3建設農田灌溉水溝3991米。
2.3 標段劃分: 山東分公司聊城高唐風電一期100兆瓦項目吊裝平臺及檢修道路土地復墾工程。
2.4 施工地點: 山東省,聊城市高唐縣楊屯鎮、琉璃寺鎮。
2.5 計劃工期: 本工程工期25日歷日;開工日期:合同簽訂后以招標人通知為準;質保期:項目通過驗收后12個月。
2.6 招標范圍:
2.6.1完成檢修道路及吊裝平臺(261.51畝)渣土及山皮石開挖外運、原有留存的表層土回填,然后進行土地旋耕、翻耕及農田恢復等工作。對494.62畝土地渣土或山皮石換填層(現場渣土或山皮石換填層0.5米至1.3米厚不等)深下的50厘米壓實層進行土壤清理及外運,外購符合高標準農田的陽土種植土(土壤肥力優質)對清理的壓實層進行回填、旋耕、翻耕及農田恢復等工作。建設農田灌溉水溝3991米。
本標段復墾工作需滿足當地政府、村民及招標人要求,并由投標人取得當地政府及村民驗收同意的證明文件。
2.6.2復墾產生的挖填方需妥善處理,必須滿足地方政府環評、水保等部門要求。由于施工不當造成的開挖或回填量過大、需要購買的回填用陽土量過多等情況,投標人自行承擔超出范圍的全部費用。
2.6.3當投標人在設備、材料等施工運輸過程中造成縣、鄉、村道損壞時,自行進行修復和完善,且費用自理。復墾施工中要妥善保護好沿線所有設施,如因損壞由施工方自行承擔其全部責任,并妥善解決。
復墾工程量清單見:附錄C招標人提供工程量清單,詳細技術要求見附件7及第七章:技術標準及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并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至少具有3項高標準農田建設(每項業績面積不低于20畝)工程業績(上述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或竣工驗收報告,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社保證明;須取得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須提供證書掃描件。
3.2.4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04月20日09時00分起至2023年04月25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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