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浙江衢州
2.2.項目規模:本工程光伏規劃裝機容量為 120MWp,交流側最大出力約為100MW。本期 1 回線采用 400mm2架空導線,送出線路長度4.4公里。能夠滿足浙江衢江湖南鎮 120MWp 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送出需求。沿線地形比例:山地100%。設計基本風速25m/s,設計覆冰15mm。對側烏溪江水電廠擴建 1 個 220kV出線間隔。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2023年11月30日前具備倒送電條件。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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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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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送出線路及對側間隔改造工程 |
本標段包括所有工程的地勘測繪、勘察設計、材料的采購、建安及調試等工作(詳見招標文件)。 |
500 |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220kV送出線路及對側間隔改造工程】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審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二級及以上資質,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8.投標人在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日期)至投標截止日應具有220kV及以上送出線路工程施工業績不低于1個,需提供相應合同證明文件(包括合同中甲乙雙方名稱,合同簽訂時間,合同數量、合同內容、簽字蓋章頁等內容關鍵頁清晰掃描件)。
9.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3-04-27 11:25到2023-05-0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