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競標條件
中國水電基礎局 設備物資采購中心(以下簡稱“招標人”)以公開競標方式采購西藏自治區帕孜水利樞紐及配套灌區工程項目所需的柴油,采購材料計劃使用項目自籌資金用于本次競標后所簽訂合同的支付。
二、項目概況、競標范圍
1、項目概況:帕孜水利樞紐及配套灌區工程由樞紐工程、昂仁供水工程和配套灌區工程組成。主壩采用瀝青混凝土心墻壩,最大壩高108米;灌區工程共布置6條干渠,總長83.72千米。
2、競標范圍:用于西藏 帕孜水利樞紐及配套灌區工程所需柴油的采購。
3、采購數量:
序號 |
包號 |
物資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1 |
包件一 |
柴油 |
0# |
噸 |
3300 |
|
2 |
柴油 |
-20# |
噸 |
800 |
|
|
3 |
包件二 |
柴油 |
0# |
噸 |
900 |
|
4 |
柴油 |
-20# |
噸 |
500 |
|
4、交貨時間:2023年6月15日至項目施工結束,按招標人下發的需求計劃分批交貨。
5、交貨
2)包件二交貨地點為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昂仁縣秋窩鄉如多村帕孜水利樞紐及配套灌區工程副壩施工現場。
6、質量要求:
1)標的物須滿足GB19147-2016《車用柴油》標準中相關要求,如標準更新按最新標準執行,且確保使用油品設備正常運轉。
2)本項目所需標的物大部分用于當地設備,當地老鄉只認可中石油產品,為保證油品質量,并具有可追溯性,既要求投標人須在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 西藏日喀則銷售 油庫提油。
7、驗收要求:
1)出現質量異議時將標的物存樣送雙方共同認可的市級或市級以上監督檢驗機構進行裁決,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2)標的物存在質量問題的,中標人需無條件及時更換,更換過程產生的費用由中標人自行承擔,拒絕更換的,招標人不給予驗收,并停止所有款項的支付。
3)招標人采用過磅形式進行驗收,標的物合理磅差率為 3 ‰,在合理磅差范圍內以中標人出廠磅單為準,大于或小于合理磅差的以實際現場過磅量為準。
*4)招標人將對每批進場標的物進行現場抽樣,并每月2次隨機抽樣,
*8、報價要求
1)本次報價,為一次報價,第一次報價作為最終評比價格。
2)報價單價為綜合單價=信息價+運雜費+固定費用。信息價為:以西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2023年4月17日下發的日喀則市成品油銷售價格(指定品牌中國石油)。運雜費為:運費、過路費等。固定費用為:除去信息價和運雜費外的所有費用,包括裝卸費、保險費、風險、管理費(包括銷售費、服務費及利息等財務費)、利潤和稅金等標的物到場前的所有費用,以及提供給招標人1臺5000升以上(包件一和包件二各一臺)且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油罐車使用(車齡在4年以內),駕駛員、押運員及維修保養費用由中標人承擔。
3)中標人提供給招標人使用的油罐車須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危險貨物運輸<3類>),三者險、座位險、交強險、承運險等保險齊全,駕駛員具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押運員具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押運人員從業資格證,中標人提供油罐車、駕駛員、押運員使用周期為5年,期間可更換車輛和人員但不得離崗。
4)成交后合同單價由信息價、運雜費、固定費用組成。供應期間:信息價以計劃當日西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下發的日喀則市成品油銷售價格為準(指定品牌中國石油)。
5)供應期間運雜費不變。
6)供應期間固定費用不變。
7)投標人須充分了解以上報價要求,不得惡意報價或無效報價。招標人將與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 西藏日喀則銷售 進行相關價格的核實。
9、供貨要求
1)投標人按招標人實際施工計劃進行配送,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條第三項中采購數量及第六章需求一覽表中所列數量為估算量,只為此次競標使用,最終結算量以驗收合格并經現場簽字確認的實際數量為準,若因施工圖、設計變更等原因,致使材料實際供貨數量與此次競標數量發生較大偏差時,中標人應予接受, 并不得以此作為調價和索賠依據。
2)招標人將提前3天將所需標的物計劃
2)招標人采取電匯方式將材料款支付到中標人
3)中標人需提供行業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為13%)。
4)付款方式:每月25號辦理型號規格、數量等簽證手續(雙方簽認的發貨清單)對當期實際進場的標的物數量、金額進行統計,并對統計結果簽字確認,中標人根據確認信息提供符合招標人要求的全額、合法、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招標人在收到發票前有權拒絕付款并順延付款時間。招標人收到發票后3個月內支付發票金額對應貨款。若因招標人資金問題,導致招標人延誤支付,中標人應給予招標人7個工作日的延期付款期限,寬限期內中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對招標人提出停止供貨要求。
5)包件一高峰期用油預計每天大于10噸,投標人應充分考慮墊資和自身資金情況。
6)因標的物履約要求嚴格,包件一招標人收取60萬元人民幣作為履約保證金,包件二招標人收取20萬元人民幣作為履約保證金,直至工程結束后或視情況而定退還(中標人將履約保證金匯入招標人指定賬戶:中國水電基礎局 西藏 ;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必須滿足以下全部資格要求:
1、投標人為生產廠家的,須為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 或旗下合法子公司。
2、投標人為代理商的,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企業注冊資本金1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產廠家須滿足第1條生產廠家資格條件的要求。(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代理商須提供中國天然氣股份 西藏日喀則 針對本項目簽發的授權委托書。
3、投標人自2021年至今須具有與本次招標產品相同或相近在藏銷售業績不少于3個,且簽訂單項合同金額均在1000萬元以上(附合同掃描件或成交通知書)。
4、投標人須提供中國天然氣股份 西藏日喀則 針對本項目的保供承諾書。
5、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無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信息。
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8、投標人不得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投標的情形。
9、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取資格后審的方式。
10、生產廠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時參加本次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