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煤化(天津)化工銷售有限公司煤化工固體產品(聚烯烴)港口進出口貨代服務項目招標人為中煤化(天津)化工銷售有限公司。該項目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本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簡介與招標范圍:
自化銷中心開展港口貨代業務以來,經過近幾年的運轉,包括港口貨物裝卸、堆存、自提、結算等各方面業務逐步走入正軌,作業流程也趨于平順。目前,從港口的業務功能看,更像是集成了外貿進出口、貨物短儲和內貿自提的綜合異地庫,并且通過不斷的優化和功能拓展,也成功為化銷公司開展的自營貿易活動服務。
聚烯烴進出口貿易業務為化銷中心即將開展的新業務,通過認真梳理業務模式,明確了天津港、青島港、寧波港和廣州港的具體業務分工,繼而確定了貨代服務內容,出口主要有:鐵路到站接卸貨物(原廠袋裝)并短倒入庫或汽車直接入庫、碼垛倉儲、裝箱上船、港雜費、報關報檢等,進口主要有:下船拆箱、碼垛倉儲、港雜費、報關報檢等。
序號 |
港口 |
業務模式占比 |
計劃量(萬噸/2年) |
備注 |
|
出口 |
進口 |
||||
1 |
天津港 |
90% |
10% |
0.4 |
出口分為兩種模式,分別為到貨裝船(占比70%)和到貨庫提(30%)兩種模式。 |
2 |
青島港 |
0 |
100% |
0.4 |
|
3 |
寧波港 |
10% |
90% |
0.6 |
|
4 |
廣州港 |
10% |
90% |
0.6 |
2.2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 服務期:合同簽訂后2年
2.4 服務地點:天津港、青島港、寧波港、廣州港
2.5 報價方式:綜合單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單位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獨立法人(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如為分支機構,須提供相關登記證書掃描件和所屬法人機構的營業執照掃描件和其所屬法人機構的授權書。
3.2 2018年至今(包含合同執行期),投標人須具有五大通用塑料的貨代服務業績,并提供清晰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應能體現出貨物品名,掃描件不清晰的合同視為無效業績,不予核定。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
備注:
(1)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公司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100元/標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資料遞交時間:2023年05月23日 09時00分到2023年06月05日 16時00分。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3年05月23日 09時00分到2023年06月06日 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