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嘎斯都光伏一期200MW光伏電站送出工程EPC總承包項目資本金和項目融資。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蜀繡西路100號
2.2.項目規模:200MW光伏電站送出工程EPC總承包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計劃開始工作日期:2023年 6 月 1 日(具體時間以合同簽訂為準);計劃竣工日期:2023 年 9 月 15 日。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從項目前期各專題、核準各種手續辦理、初步設計到投運的全過程EPC。包括送出線路的勘察設計和設備、材料采購,工程施工,安裝調試(含 OPGW 光纜);俄日220kV間隔擴建的勘察設計和設備、材料采購,施工、調試;上述工程中間驗收、質量監督(包括根據項目施工需要委托第三方單位開展的質量監督工作)、竣工驗收、啟動驗收、啟委會召開等全部工作。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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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46/18-ZB-00501 |
金川嘎斯都光伏一期200MW光伏電站送出工程EPC總承包 |
招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從項目前期各專題、核準各種手續辦理、初步設計到投運的全過程EPC。包括送出線路的勘察設計和設備、材料采購,工程施工,安裝調試(含 OPGW 光纜);俄日220kV間隔擴建的勘察設計和設備、材料采購,施工、調試;上述工程中間驗收、質量監督、竣工驗收、啟動驗收、啟委會召開等全部工作。 |
1000 |
我公司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在開具標書費發票,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在開具代理服務費發票時采取電子發票方式,不再提供紙質發票。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金川嘎斯都光伏一期200MW光伏電站送出工程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應同時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以下證件:(1)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2)電力行業設計甲級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3)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8.投標人近5年內(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必須具有至少2個同電壓等級及以上電網輸電工程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EPC總承包業績(上述業績證明需提供合同掃描件,否則按照無效業績處理)。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3-06-01 11:25到2023-06-06 17:00。
5.1 遞交截止時間: 2023-06-25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