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龍源電力龍源(濟南)新能源開發 山東濟南、德州、聊城戶用分布式光伏(二期)EPC總承包工程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30005144,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本項目光伏電站建站分布在山東省德州市、濟南市、聊城市,建設總規模100MW(直流側)其中德州20MW、濟南20MW、聊城60MW,設計壽命25年。本項目建設地點為本項目建設地點為房屋屋頂、院落、旁隅以及周邊空地,均為全額上網方式,就近接入附近市電電網。接入電力系統的最終方案以電網公司的審查批復為準
2.1.2招標范圍:(1)負責協調簽署租賃協議,辦理項目備案手續,負責項目施工許可文件,包括在項目所在地辦理設計、施工備案手續等,負責辦理完成電力并網手續。
(2)工程部分:光伏發電區等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及所有相關設備采購(含設備監造):完成施工需要的一切機械、裝卸、轉運、臨建、施工用水、用電、通信、進場道路、場平、屬地協調、安全文明施工、特殊環境施工等措施及工作;工程完成驗收移交前的成品保護、資料編制等工作;
(3)工程管理部分:保證提供的電氣設備安裝和材料、附件需符合相關電氣標準規范并達到設計要求工程范圍內的勘察設計(包括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設計及接入系統設計等,光伏場區的勘察和測量、荷載計算及荷載報告)自購設備、材料的運輸保管以及發包方提供的設備、材料自交接地點到施工現場的運輸及保管(如有“倉儲”或“材料設備保管”)負責完成本項目工程質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培訓、調試、試運行直至驗收交付生產以及在質量保修期內的消缺等全過程的工作在滿足合同其它責任和義務的同時使本項目符合相關達標驗收的要求工程實施過程中要求提供設備的試驗、運行、維護手冊并完成項目相關施工、驗收資料編制、歸檔,配合發包方完成竣工驗收,負責收集項目建設期間電費結算相關材料。
(4)項目調試、驗收、質保、生產準備部分:負責本項目(包含進場道路、光伏發電區、并網相關設備等)所有調試、試驗工作;負責本項目并網驗收工作;負責項目生產準備相關物資采購。
(5)本工程作為工程EPC總承包工程。關于工程范圍,除非合同明確約定,否則不論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報價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前期各項政府審批、各項專題報告編制及評審、政策處理、本工程勘察設計、設備采購、建筑安裝、試驗、檢查測試、電網接入及相關政策處理、調試試運、驗收等相關方面的全部工作內容及費用均屬于投標方的工作范圍。本文件中存在的與設計、數據、規格或方法有關的任何缺陷、錯誤或疏漏,均不能減輕或解除總承包承包人應承擔的責任。
2.1.3工期:德州、濟南項目2023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并網,聊城項目2024年3月31日前全容量并網。
2.1.4項目建設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等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10MWp及以上光伏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10MWp及以上光伏EPC項目的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10MWp及以上光伏EPC項目的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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