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規模:包括但不限于(1)項目施工前相關工作:包括工程一切險,施工臨時及永久性設施、水源、電源、通訊施工及相關工作。(2)勘察、設計工作:屋面圖測繪、地質勘察,生產工藝系統、輔助生產設施和附屬設施的全部系統、總平面布置等全部施工圖設計,施工圖會審,竣工圖編制等。(3)房屋前屋面清理及防水處理、光伏支架基礎施工及防腐,廠區防雷接地設備的配置等附屬工程;(4)監控系統及現場視頻監控系統設計、采購及安裝,確保與招標人控制中心監控系統數據無縫對接;(5)土建工程、安裝工程、電氣系統、給排水系統、消防系統、環保、工程設備、材料采購供應(光伏組件為甲供)、設備材料技術規范書的編制、工程管理、設備監造、培訓、系統調試、負責接入系統設備的安裝調試、試運直至驗收交付生產;(6)相關工程手續備案、驗收辦理及在質量保修期內的消缺等全過程建設內容,最終實現交鑰匙工程。具體詳見技術規范書; 。
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標段2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 普洛斯雙樓倉儲設施有限公司5.96MW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EPC總承包;002 徐州龍泰先進制造產業園18.7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 普洛斯雙樓倉儲設施有限公司5.96MW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EPC總承包;002 徐州龍泰先進制造產業園18.7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
2.1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除外)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營業執照;
2.2投標人應具備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設計資質或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并同時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五級及以上資質;
2.3投標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標段一)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同時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標段二)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同時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2.4投標人自2020年以來具有3MW及以上光伏電站設計或施工或工程總承包業績(提供合同和相關證明材料,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提供材料需完全體現上述要求);
2.5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的聯合體牽頭人)須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6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采用聯合體投標的,除應遵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外,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2.6.1聯合體牽頭人應為施工單位,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2家;
2.6.2聯合體應當由符合本公告中對投標人設計和施工資質要求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并承擔本項目相應的設計或施工任務;
2.6.3除聯合體協議書外,投標文件需蓋章處由聯合體牽頭人蓋章。
2.7未被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被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國”網列入失信懲戒名單;
2.8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無效投標處理。
本項目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3年07月06日09時00分00秒---2023年07月13日17時00分00秒
獲取方法:詳見招標公告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07月28日09時30分00秒
遞交方法:詳見招標公告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23年07月28日09時30分00秒
開標地點及方式:詳見招標公告
七、其他公告內容
招標公告
就蘇能(徐州賈汪)光伏發電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批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 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現公告如下:
1.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1.1工程地點:徐州市賈汪區;
1.2工期要求:合同簽訂之日起100天完成項目整體并網;
1.3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每個投標人可以同時參加本次招標2個標段的投標,也可以同時中標2個標段。具體劃分如下:
項目名稱 |
標段劃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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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蘇能(徐州賈汪)光伏發電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批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 |
標段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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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斯雙樓倉儲設施有限公司5.96MW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EPC總承包 |
標段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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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龍泰先進制造產業園18.7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 |
1.4項目概況:
標段一:普洛斯雙樓倉儲設施有限公司5.96MW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EPC總承包由江蘇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蘇能(徐州賈汪)光伏發電有限公司投資建設。該項目共利用廠區6棟廠房鋪設光伏組件,選用單晶硅600Wp單面組件,共計9944塊,合計裝機容量5966.4kW;
標段二:徐州龍泰先進制造產業園18.7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由江蘇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蘇能(徐州賈汪)光伏發電有限公司投資建設。該項目共利用廠區32棟廠房鋪設光伏組件,選用600Wp單晶硅單面和雙面雙玻組件,共計31274塊。
1.5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1)項目施工前相關工作:包括工程一切險,施工臨時及永久性設施、水源、電源、通訊施工及相關工作。(2)勘察、設計工作:屋面圖測繪、地質勘察,生產工藝系統、輔助生產設施和附屬設施的全部系統、總平面布置等全部施工圖設計,施工圖會審,竣工圖編制等。(3)房屋前屋面清理及防水處理、光伏支架基礎施工及防腐,廠區防雷接地設備的配置等附屬工程;(4)監控系統及現場視頻監控系統設計、采購及安裝,確保與招標人控制中心監控系統數據無縫對接;(5)土建工程、安裝工程、電氣系統、給排水系統、消防系統、環保、工程設備、材料采購供應(光伏組件為甲供)、設備材料技術規范書的編制、工程管理、設備監造、培訓、系統調試、負責接入系統設備的安裝調試、試運直至驗收交付生產;(6)相關工程手續備案、驗收辦理及在質量保修期內的消缺等全過程建設內容,最終實現交鑰匙工程。具體詳見技術規范書;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除外)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營業執照;
2.2投標人應具備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設計資質或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并同時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五級及以上資質;
2.3投標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標段一)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同時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標段二)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同時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2.4投標人自2020年以來具有3MW及以上光伏電站設計或施工或工程總承包業績(提供合同和相關證明材料,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提供材料需完全體現上述要求);
2.5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的聯合體牽頭人)須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6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采用聯合體投標的,除應遵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外,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2.6.1聯合體牽頭人應為施工單位,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2家;
2.6.2聯合體應當由符合本公告中對投標人設計和施工資質要求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并承擔本項目相應的設計或施工任務;
2.6.3除聯合體協議書外,投標文件需蓋章處由聯合體牽頭人蓋章。
2.7未被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被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國”網列入失信懲戒名單;
2.8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無效投標處理。
3.招標文件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 7 月 06 日9:00時至2023年 7 月 13 日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