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項目概況
黃河電力檢修工程 需購置輕型普通貨車(皮卡)3輛、欄板貨車(雙排)1輛用于現場工作及貨物運輸等。
1.2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容
1.2.1招標范圍
本招標項目購置輕型普通貨車(皮卡)3輛、欄板貨車(雙排)1輛。具體內容如下:
序號 |
車輛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1 |
輕型普通貨車(皮卡) |
(1)品牌:鄭州日產牌; (2)車型號:NA/VARA(納瓦拉)ZN1035UCK6C; (3)規格:尊享型; (4)驅動:4WD; (5)排擋:7AT; (6)長×寬×高(mm):5266×1850×1839。 其余參數詳見技術部分。 |
輛 |
3 |
2 |
欄板貨車(雙排) |
(1)品牌:五十鈴牌; (2)車型號:QL1070BUKW; (3)軸距:3815; (4)制動形式:氣動; (5)貨箱長×寬×高(mm):4010×1790×380; (6)輪胎規格:7.00R16LT 14PR; 其余參數詳見技術部分。 |
輛 |
1 |
構成車輛的任何部件、組件和裝置如果在本供貨范圍及工作內容中沒有提到,但對該車輛的安全可靠運行是必需的,也應包括在供貨范圍及工作內容之內。
1.2.2主要工作內容
(1)提供車輛及附屬配件,技術資料(包括使用手冊、合格證書等);
(2)所供車輛的采購、運輸、驗收并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與質量保證、售后服務等;
(3)提供所有車輛整車首次保養服務;
(4)提供三年或10萬公里的整車質量保證(以先到者為準)。
本項目分為兩個標包:輕型普通貨車(皮卡)【A包】、欄板貨車(雙排)【B包】。投標人根據自身情況可以選擇一個或兩個標包進行投標。
1.2.3交貨地點時間及方式:
(1)交貨時間:合同簽訂生效后 30 天整車交貨。
(2)交貨
1.3資金來源
本項目由黃河電力檢修工程 利用自有資金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車輛銷售企業。
投標人須提供所投車輛制造企業出具的有效授權書。
對本招標文件所包括車輛需提供國家認可的3C證書及檢驗報告,該證書及檢驗報告需在投標時提供,以作為評標主要依據。
1.4.2商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 )網站出具的信用報告為準。
1.5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3年內具有2個及以上車輛銷售合同業績(附合同復印件)。
1.6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招標文件的獲取
1.7.1發售時間: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