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概況
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光伏300萬千瓦外送項目基礎設施位于海南州千萬千瓦級新能源基地(一區兩園)光電園區內,距共和縣城約50km。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3000MW,330kV匯集站永久占地面積約0.10605km²。場址區內地勢平緩,地勢開闊,中心坐標為北緯36°2′26.35″,東經100°12′22.90″,平均海拔高程約為3100m,G572、G214國道和共玉高速位于場址區南側。
本工程為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光伏300萬千瓦外送項目基礎設施(3座330kV匯集站)提供外來電源,輸送容量不小于15MVA。
項目 |
角點 |
X(m) |
Y(m) |
1#330kV匯集站 |
1 |
X=3990758.335 |
Y=33610063.090 |
2 |
X=3990758.335 |
Y=33610283.715 |
|
3 |
X=3990598.335 |
Y=33610283.715 |
|
4 |
X=3990598.335 |
Y=33610063.090 |
|
2#330kV匯集站 |
1 |
X=3990758.562 |
Y=33607898.046 |
2 |
X=3990758.562 |
Y=33608077.484 |
|
3 |
X=3990598.562 |
Y=33608077.484 |
|
4 |
X=3990598.562 |
Y=33607898.046 |
|
3#330kV匯集站 |
1 |
X=3990758.562 |
Y=33607718.607 |
2 |
X=3990758.562 |
Y=33607898.046 |
|
3 |
X=3990598.562 |
Y=33607898.046 |
|
4 |
X=3990598.562 |
Y=33607718.607 |
備注:坐標系為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坐標為用地紅線坐標,1為西北角,2為東北角,3為東南角,4為西南角。
1.2招標范圍
1.2.1投標人應承擔的工作項目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由海南州馬漢臺110kV升壓站架設一條35kV線路至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光伏300萬千瓦外送項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1#、2#、3#330kV匯集站,馬漢臺110kV升壓站至1#330kV匯集站距離約35km,1#330kV匯集站至2#、3#330kV匯集站最遠距離約3km,共計約38km。具體線路長度以投標人現場踏勘設計路徑長度為準。
投標人工作內容包括35kV線路勘察設計、采購、施工、安裝、調試、試運行、試生產、最終通過電網公司驗收、性能保證等全過程的總承包工程,含工程范圍內的全部材料的采購、安裝及運輸工作。
1.2.2投標人負責工程勘察設計、線路的初步設計方案編制并取得電力部門批復意見、用地(包括永久、臨時用地的征用)相關手續辦理(包括設計前期手續及開工手續)、預算書編制、竣工文件編制、材料采購、所建線路的線路參數測試、保護定值整定、協調電力主管部門驗收及竣工投產、完成保修期各階段的相關內容和服務。
1.2.3投標人負責馬漢臺110kV升壓站35kV開關柜內保護裝置的保護定值計算、審核、整定、主接線圖畫面修改工作以及接入馬漢臺110kV升壓站及投運前與電網的全部協調工作。
1.2.4投標人負責35kV線路工程施工,包括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光伏300萬千瓦外送項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1#、2#、3#330kV匯集站聯絡光纜(24芯ADSS光纜)的施工,與已建成投運的青豫直流一期基礎設施項目1#330kV匯集站間的聯絡光纜的施工,直至線路正常投運。
1.2.5投標人負責線路施工材料及機電設備的采購。
1.2.6線路驗收前按電網公司要求統一進行標識標牌的制作、警示標識牌安裝及噴涂。
1.2.7投標人負責線路用地征地,線路所涉及的土地性質是否屬于林地、牧草地等由投標人自行勘察并負責政策性補償、占用手續辦理及路徑協議的簽訂等工作,線路與公路、電力線路等交叉跨越,線路臨時、永久用地征地相關全部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1.2.8工作界面:
35kV外來電源輸送容量不小于15MVA,由海南州馬漢臺110kV升壓站35kV系統間隔接引,承包人負責接入馬漢臺110kV升壓站35kV間隔的電纜及電纜附件的采購、制作、安裝、調試及試驗工作,并負責35kV架空線路(含電纜線路)架設至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光伏300萬千瓦外送項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1#、2#、3#330kV匯集站35kV外來電源架空線路終端桿塔,采用電纜敷設至1#、2#、3#330kV匯集站站用變處,包含桿塔、電纜及電纜附件的采購、制作、安裝、調試及試驗工作。
投標人負責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光伏300萬千瓦外送項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1#、2#、3#330kV匯集站側架空線路終端桿上斷路器、隔離開關、避雷器、高壓計量箱等附件的設計、采購、安裝、試驗及互感器和表計的校驗工作,并在終端桿處設置安全圍欄,懸掛標識牌;戶外斷路器相關信息須傳至330kV匯集站相關監控后臺,投標人負責該部分線纜采購、敷設、接引及調試等。
1.2.9投標人設計方案須滿足附件三《國網海南供電公司關于答復海南州黃河綠色能源開發有限公司高壓供電方案的通知》的要求。
1.2.10工期要求:
本工程計劃2023年8月15日開工,2023年10月15日線路帶電運行,總工期60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簽發的開工令為準,總工期不變。
1.3資金來源
本工程利用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投資建設,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電力行業工程設計(送電、變電)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的設計單位(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可從事相應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務),并須具有以下資質:
(1)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如設計單位不具有施工資質,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線路施工,施工單位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施工單位具有國家能源局頒發的三級及以上承裝和承試類電力設施許可證。如施工單位不具有承試類三級及以上資質證書,可委托具有承試類三級及以上資質證書的企業承擔試驗工作。
1.4.2商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3施工單位項目經理資格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專業)執業資格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并具有類似項目施工的管理經驗;施工單位主管安全副經理須具有相應的安全資格證書。
1.4.4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5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5年內,具有至少一項35kV及以上輸變電工程EPC總承包,并成功投運一年及以上的業績(附合同及用戶證明復印件)。
1.6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招標文件的獲取
發售時間: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