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1安吉至洞頭公路洞頭霓嶼至北岙段工程橋梁支座及阻尼器設備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A3303010410001664001001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S211安吉至洞頭公路洞頭霓嶼至北岙段工程橋梁支座及阻尼器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橋梁支座及阻尼器 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S211安吉至洞頭公路洞頭霓嶼至北岙段工程項目起點位置位于洞頭區霓嶼島布袋岙安置房南側與霓福路相交,形成T字型交叉,起點樁號-K0+310,向東布線設布袋岙大橋和同興大橋,后經外山鼻西面山體進入外山鼻隧道,再往東南方向進入海域,設洞頭峽跨海大橋。路線在洞頭本島上岸接環島西片圍涂項目配套施工道路,然后順接環島公路,終點樁號K4+740。路線全長約5.05km,其中設置洞頭峽跨海特大橋3790m/1座(采用中央索面獨塔斜拉橋,跨徑布置為78.5m+99.5m+248m;采用組合梁主梁方案;結構體系采用半漂浮體系;索塔基礎采用鉆孔灌注樁),大橋963m/2座,隧道212m/1座,平面交叉2處。沿線設置一對港灣式停靠站、1處隧道管理用房。計劃建設工期 42 個月。
本項目采用交通運輸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B01-2014)規定的雙向四車道集散一級公路標準設計,設計速度80公里/小時;整體式路基寬25.5米,分離式路基寬12.75米;隧道凈寬12.5米、隧道建筑限界凈高5.0米。橋涵設計汽車荷載等級:公路-Ⅰ級。其余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值。
本次招標設1個標段,具體包括橋梁支座(指QZ12500SX(剛度50000kN/m)、QZ10000SX(剛度50000kN/m))及橋梁用阻尼器,支座中標通知書下達后60日歷天內供貨,阻尼器中標通知書下達后60日歷天內供貨,交付 本合同采取交鑰匙方式,即交付包括貨物的安裝、調試等所有由賣方完成的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為合格的橋梁支座及阻尼器制造商或代理商,具體如下:
①制造商須具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招標物資生產供應經驗的生產企業,經稅務部門注冊登記核準的一般納稅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符合投標項目經營范圍;
②代理商參加投標的,代理商須具備合格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一個制造商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3其它要求:需通過交通產品認證(C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