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縣農業綜合開發示范區項目(段村-馬溝片區)-井溝地質災害綜合防治工程(一期)項目施工監理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SXYYZB【2023】-050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汾西縣農業綜合開發示范區項目(段村-馬溝片區)-井溝地質災害綜合防治工程(一期)項目施工監理已由汾西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以汾審管可研批〔2023〕1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擬通過申請國家一般債券進行籌措,不足部分由本級財政配套解決,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
2.2建設
2.3建設規模和內容:本項目為汾西縣農業綜合開發示范區項目(段村-馬溝片區) -井溝地質災害綜合防治工程(一期)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井溝兩側不穩定邊坡等地質災害的綜合防治工程,對于不穩定斜坡及開挖路塹分別采用固腳、削坡、清除、坡面防護、建立完善排水系統等工程措施進行處治,涉及邊坡治理面積約3.0萬平方米。
2.4項目計劃總投資額:18240.21萬元
2.5招標范圍:汾西縣農業綜合開發示范區項目(段村-馬溝片區)-井溝地質災害綜合防治工程(一期)項目的全部監理工作。
2.6本次招標金額:126.36萬元
2.7監理服務期限:同施工工期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房屋建筑和市政專業的國家級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
3.3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及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中查詢企業、法定代表人和擬派往本工程的項目總監無行賄犯罪記錄。
3.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