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煤業烯烴一分公司防腐保溫保運工程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 項目概況:
根據烯烴一分公司各裝置生產運行及檢修情況,對設備、管道、閥門、法蘭、鋼結構等設施的涂漆、補漆等日常維護,檢修時需進行拆除、恢復及新增,維護生產正常運行。
2.1.2 招標范圍:
2.1.2.1 保溫工程
(1)設備、管道、塔器、閥門、法蘭保溫、保冷、保護層的維護;
(2)必要時保溫、保冷、保護層的拆除與恢復;
(3)新增保溫、保冷、保護層的安裝。
2.1.2.2 防腐工程
(1)設備、管道、塔器、閥門、金屬結構、建(構 )筑物等設備設施的防腐刷漆;
(2)公共設施涂刷/噴涂油漆;
(3)管件及法蘭更換或維修后焊縫的補漆;
(4)新技術、新型防腐材料(材料甲供)的防腐施工。
2.1.2.3 負責提供合格的工器具、個人防護裝備及輔材等;
2.1.2.4 負責所需材料、機械器具的運輸、保管、倉儲、檢驗等工作;
2.1.2.5 施工所需水、電、工廠風由招標人提供,招標人不再收取費用;
2.1.2.6 施工過程中必須使用的腳手架,由招標人無償搭拆;可采用活動腳手架(4米以下)、高空吊籃或滑板作業的措施由投標人提供,不單獨計取費用,投標人報價時綜合考慮。
2.1.3 標段(包)劃分:
本項目共劃分二個標段:
第一標段:動力一車間、空分車間、合成車間、丙烯一車間、聚合車間。
第二標段:氣化車間、動力二車間、水中心、丙烯二車間。
2.2 其他:2.2.1 計劃工期:3年,實際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2.2 項目地點:國家能源集團寧夏煤業限責任公司烯烴一分公司。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防腐保溫施工的合同業績2份,單個合同金額不小于300萬元(業績若為固定金額合同以合同簽訂的金額為準,業績若為單價或框架合同,須提供與合同對應的由甲方(或最終用戶)蓋章的結算證明),且均已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投標人提供的一級注冊建造師電子證書,應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要求。注:①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②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下載打印后,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③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需重新下載電子證書并再次確認使用時限)。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防腐保溫施工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本單位為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自2022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之間至少連續繳納6個月的養老保險繳納證明(社保機構出具或社保網站截圖并加蓋社保機構公章)。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7-21 11: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7-27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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