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山東省,日照市
1. 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山東省,日照市。
2.2 規 模: 本項目直流側裝機容量約61MWp,其中農光部分裝機約54.87MWp,其他片區裝機約6.18MW。本項目新建110kV光伏升壓站一座,110MVA主變1臺,以1回110kV架空線路接至220kV石井站110kV母線側。
本項目分為A、B兩個標段,A標段為升壓站及35kV集電線路的土建、設備及材料采購(招標人供貨除外)、安裝、試驗、調試工程;B標段為光伏場區(不含35kV集電線路工程)土建、設備及材料采購(招標人供貨除外)、安裝、試驗、調試工程。2個標段不能由同一投標人同時中標;如1家投標人在2個標段均綜合排序第一名時,招標人將按照招標人利益最大化(依據綜合排序,預期中標價(合同價)交叉相加總金額較低)原則確定兩個標段中標人。
2.3 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本標段為山東公司莒縣長嶺一期60MW光伏發電項目工程施工(含調試)A標段。
2.4 施工地點: 山東省,日照市莒縣長嶺鎮境內,場區中心坐標為東經118.8227°、北緯35.4712°。
2.5 計劃工期: 計劃于2023年8月31日開工,2023年12月31日建成投產。開工日期暫定,具體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6 招標范圍:本次招標為山東公司莒縣長嶺一期60MW光伏發電項目工程施工(含調試)A標段:升壓站及35kV集電線路的土建、設備及材料采購(招標人供貨除外)、安裝、試驗、調試工程。
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升壓站土建、設備材料采購及安裝工程:場地清理及場地平整;升壓站圍墻;升壓站進站及站內道路工程;升壓站暖通及給排水工程;升壓站戶外照明設備采購及安裝;升壓站各種設備基礎、預制艙基礎工程及預制艙工程(不含預制艙內設備安裝及單體調試);升壓站電氣及通信、控制系統安裝、試驗(含特殊)及調試工程;升壓站設備采購(招標方供貨除外,具體見工程量清單)、安裝、試驗及調試工程;升壓站室外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站內站外綠化工程;站內電纜溝及電纜通道橋架;電纜工程;全站消防系統;視頻監控系統(光伏場區視頻監控由B標段中標人負責安裝、調試,預制艙廠家根據需要預留各類視頻設備的安裝位置,在統一的平臺上構建視頻監控系統,與A標段的分界點在B標段內光纖終端對外連接的接線端子);無功補償裝置;通訊系統;氣象系統;站用變兼施工變及其線路工程;涉網及遠動調度、保護通信設備工程;聯合調試等;升壓站全部土建、設備采購(招標方供除外)及安裝、試驗(含特殊試驗)、調試;負責升壓站工程驗收工作;配合取得國網并網驗收合格手續等。
布置于本標段預制艙式升壓站一、二次艙內所有的設備的安裝工作由預制艙廠家完成。由投標方供貨的且應安裝于升壓站預制艙(包括一、二次艙)內的設備,投標方在規定日期內負責運到預制艙廠家完成安裝調試,否則自行安裝。
2)本工程集電線路(含電纜)土建、設備材料采購及安裝工程:臨時征用地、土建施工、鐵塔組立、線路架設、施工輔助措施、接地、線路標示牌、警示牌、防鳥設施(防鳥刺等)、輔助設施(防震錘等)、線路跨越穿越、高壓供電線路改造;線路參數測試、接地電阻測試;電纜敷設;質檢機構要求的試驗及驗收;系統通信安裝及調試;配合試運行及竣工驗收;竣工資料編制;工程協調(線路塔基占地協調;臨時征用地、青苗、樹木、拆遷、地上地下附著物、林地等的協調與賠償;跨越及避讓鐵路、公路、輸電線路協調;停送電手續辦理、進站手續辦理、線路走廊的清理、線路路徑及線下走廊的障礙物清理及補償,并滿足線路安全運行的相關要求等);移交前的維護保通等所有相關工作。
3)所有(除安裝布置在升壓站預制艙一二次艙內的設備外)安裝及調試(含單體調試)工作:必需相關的設備單體交接試驗、特殊試驗、分系統試驗、保護校驗及傳動、整套啟動調試等;負責本光伏項目的遠動裝置等所有涉網設備裝置調試及與省調、地調通信聯調的協調工作;負責出具所有設計及采購范圍內的的電氣保護及測量、控制、通信、安穩等設備裝置的合法有效的保護定值清單和整定計算書,完成對所有現場設備的保護整定(預制艙內的設備保護整定由預制艙廠家負責整定),按現行電力行業規程標準完成本標段全部繼保及儀控、通信等設備裝置的校準、校驗,并出具有效的、合格的校準、校驗證明報告。協調并配合完成涉網綜合自動化系統(包括計算機監控系統、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調度自動化系統等)的調試及試運行;配合并網手續辦理工作等。
4)本工程涉及的所有設備及材料的采購(招標人供貨除外)、運輸、倉儲、倒運;負責所有到場設備、材料的質量檢驗工作,質量檢測單位資質必須滿足電力行業相關規范要求。
5)負責整個光伏發電項目總體調試啟動工作,為項目總調單位,負責所有相關的設備單體交接試驗、特殊試驗、分系統試驗、保護校驗及傳動、整套啟動調試、聯合調試、試運行并轉正式運行等等。完成本標段全部電氣、繼保及儀控、通信等設備裝置的調試、試驗、校準、校驗并出具調試報告和試驗報告。協調并配合完成涉網綜合自動化系統(包括計算機監控系統、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調度自動化系統等)的調試及試運行。
6)本工程涉及所有試驗、樁基檢測等,本標段范圍內所有設備設施應按華能山東公司新能源三創管理手冊要求進行雙重編碼,制作正式標識標示牌和安全警示牌,并按要求正確懸掛。
7)相關民事問題的協調。
8)臨時用地及按照國家及地方政府相關要求,對臨時用地進行復墾。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須同時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已換證或新領證的為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承修、承試二級及以上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至少2項110KV及以上升壓站施工合同業績,需提供合同業績掃描件(含首頁、簽字蓋章頁、反映合同相關內容關鍵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勞動合同或社保證明材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光伏施工業績,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復印件、或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等。
3.2.4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07月21日09時00分起至2023年07月28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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