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谷智慧綜合能源項目初步設計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長沙智谷智慧綜合能源項目初步設計資金已落實,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概況
2.1.1 項目名稱:長沙智谷智慧綜合能源項目初步設計。
2.1.2 項目地點:位于望雷大道東部區域,具體為東至雷高路,西至望雷大道,北至中國通號 產業園,南至長延路。
2.1.3 項目概況:項目用地面積約60.87公頃,項目總建筑面積約262.3萬m2(含地下),地上建筑面積約182.6萬m2,園區建設范圍近913畝,涉及8個地塊開發。智慧綜合能源項目主要包含能源站、制冷站、分布式光伏、儲能、直流照明、智慧能源管控平臺、智慧綜合能源項目成果形象化綜合展示系統等。
2.1.4 投資限額
項目總投資限額 92000.00 萬元,工程費用總金額約 80000.00 萬元。
2.2 招標范圍
本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 能源站(供能地塊 E06、E02-2~4,不含 E12/E13 舒適性空調系統) 及制 冷站:建設淺層地熱工藝系統、機房工藝系統、空調水輸送系統及舒適性空 調系統末端,不含硅立方、超晶體及 IDC 大樓的空調系統末端(僅供冷凍水至硅立方、超晶體及 IDC 大樓外 1m)。
(2) 分布式光伏系統:包括光伏組件、支架、匯流箱、逆變器、光伏接入并 網系統及電纜電氣附件。安裝容量共計 6706.8kWp,其中屋頂安裝容量共計6091.2kWp,車棚安裝容量共計 615.6kWp。。
(3) 電化學儲能系統設計,包括并網柜至儲能預制艙全部設備、電纜、橋架、土建基礎等內容。儲 能 系 統 的 設 計 功 率 及 容 量 為 23.6MW/58.4MWh。
(4) 直流照明系統:包括從園區預留的照明交流回路出線交流電纜至直流照明柜(含)。
(5) 智慧能源管控平臺系統:包含園區能源站監控系統、能源計量系統、智能分析預警系統、能源智能運維系統、能源優化調控系統、負荷預測系統等。
(6) 智慧綜合能源項目成果形象化綜合展示(宣傳視頻、PPT、網絡推文等)。
(7)設計配合:包括圖紙審查、招采配合、施工期間技術指導,配合完成整 個項目的竣工驗收(含各階段的報批、報建、施工現場等配合工作) 及招標人外 委項目的技術歸口及協調、配合工程建設人員的現場服務、編制設備、材料采購、安裝工程招標文件技術規范書等。提供各項設計計算書。
(8)本項目采用限額設計,需提供滿足深度要求的設計概算文件。
2.3 設計服務期限
不少于 36 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法人資格: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部門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3.2 資質條件
3.2.1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1、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
2、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設計的能力。
3.2.2 投標人應通過質量標準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等。
3.3 業績要求:投標人近 3 年內具有 1 個制冷裝機容量 12.25MW 及以上、制 熱裝機容量 6.9MW 及以上集中供冷供熱類設計業績或全過程咨詢業績(含初步設 計)(必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 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 否則不予采納)。
3.4 財務狀況
3.4.1 投標人近 3 年財務能力穩定、可靠, 流動資金能滿足本招標項目施工需要。
3.4.2 投標人應提交最近 3 個會計年度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 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并按要求填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投標格式文件第八項資格審查資料)。
3.5 項目經理(設總)
3.5.1 必須與投標人簽定正式勞動合同 3 年以上(必須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否則不予采納)。
3.5.2 應有 5 年以上設計經歷,近 5 年內擔任過相同或類似的工程設計/全 工程咨詢/(要求提供合同協議書或設計圖紙證明文件, 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項目經理(或副經理、設計/工藝負責人)。
3.5.3 持有工程設計類注冊執業資格。
3.6 專業負責人要求:必須與投標人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勞動 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至少擁有 1 個(或以上)制冷裝機容量 12.25MW 及以上、制熱裝機容量6.9MW及以上集中供冷供熱類項目設計/全工程咨詢/經驗,并在其中擔任專業/工藝負責人。
3.7 其他
3.7.1 投標人應無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記錄,無不良訴訟記錄,無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受到違規處罰的記錄。
3.7.2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3)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4)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5)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6)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7)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8)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9)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
(10)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11)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設計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 ”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5)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16)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 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 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場購買。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3 年 7 月 25 日至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