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概況
1.1服務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內等地。
1.2服務工期:監理服務期限自簽訂的具體實際項目工程監理內容開始實施至監理合同
所含工作全部完成為止。
1.3項目簡介:廣西桂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桂冠電力)為響應國家及集團的號召,大力推動風電、光伏等新能源光伏項目的建設。目前桂冠電力的新能源建設業務主要分布在廣西區內等地,同時,具體項目涉及的設計單位、承包單位等也是分布在全國各地需待定;請投標人知悉,最終實際簽訂合同的項目名稱與類型,實施現場監理服務的地點是待定的,投標人應對此進行周詳的綜合考慮,做好相應的合同履行實施。
2招標范圍
2.1本次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光伏項目所含完整工程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場內外交通工程(如場外道路新建或改建、強弱電或管線等障礙物遷改、橋梁加固等)、升壓站、發電系統(如光伏發電的發電系統)、送出系統、儲能系統、集電線路、供水供電、配套設施及其它附屬等工程;投標人負責對本項目所含完整工程內容進行建筑安裝施工、調試、啟動、試運行、保修、結算、驗收時涉及的工程安健環與文明施工控制、工程質量控制、工程進度控制、工程造價控制、工程合同管理、工程信息管理、工程資料檔案管理、工程風險管理、工程協調等管控工作進行監理服務;針對項目管理的每一過程遵循PDCA的管理思路,形成計劃-實施-檢查-處理的閉環管理。在工程全容量并網投產前,投標人在施工現場的監理人員的專業與數量、交通車輛等應滿足現場服務要求;在工程消缺、保修、竣工結算、各項驗收等實施時,投標人應派人及時配合完成其監理責任。監理服務期間投標人自身所需的現場辦公、食宿、交通、通訊、設備設施、差旅等由投標人自行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2.2框架采購:本次工程施工監理服務為框架招標,項目名稱、概況、建設內容、建設地點、建設條件等需按實際簽訂合同的具體項目而定。項目范圍包括:桂冠電力所屬各單位2023-2024年度建設的新能源項目(已啟動招標程序的項目及廣西自治區外項目除外、不適合應用本框架采購結果的項目除外)。本項目綜合排序前三名為框架中標人,第四、第五名為備選框架中標人。其他地區(即廣西區內除河池、百色外的其他地區)項目授予第一中標人,河池地區項目授予第二中標人,百色地區項目授予第三中標人。若由于中標人自身原因放棄某一個項目簽約時,則視為整體違約,將取消其所有項目中標資格,按推薦順序遞補備選中標人。框架有效期為框架采購結果公示后一年內,招標人分別與各中標人簽訂框架性服務協議,并根據招標人及其基層企業的項目需要進行服務委托及簽訂針對具體項目的正式合同項目單位根據項目需求,與框架中標人簽訂正式合同,正式合同金額根據項目裝機容量、實際工作內容,按照中標人的投標總價、分項報價確定。
3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依法設立,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力。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不得參加報價;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項目的報價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的投標;且應滿足如下要求,須提供證明材料:
3.1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住建部頒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電力工程專業甲級資質。
3.2業績要求:近3年(2020年6月-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必須具有累計200MW及以上光伏新建項目施工監理業績((須提供證明材料: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內容頁、合同簽字蓋章頁)。
3.3財務狀況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平均凈資產大于0.若上一年度財務報表未完成,可往前提一年度。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發售時間:北京時間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7日17:00下載標書。
1.1服務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內等地。
1.2服務工期:監理服務期限自簽訂的具體實際項目工程監理內容開始實施至監理合同
所含工作全部完成為止。
1.3項目簡介:廣西桂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桂冠電力)為響應國家及集團的號召,大力推動風電、光伏等新能源光伏項目的建設。目前桂冠電力的新能源建設業務主要分布在廣西區內等地,同時,具體項目涉及的設計單位、承包單位等也是分布在全國各地需待定;請投標人知悉,最終實際簽訂合同的項目名稱與類型,實施現場監理服務的地點是待定的,投標人應對此進行周詳的綜合考慮,做好相應的合同履行實施。
2招標范圍
2.1本次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光伏項目所含完整工程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場內外交通工程(如場外道路新建或改建、強弱電或管線等障礙物遷改、橋梁加固等)、升壓站、發電系統(如光伏發電的發電系統)、送出系統、儲能系統、集電線路、供水供電、配套設施及其它附屬等工程;投標人負責對本項目所含完整工程內容進行建筑安裝施工、調試、啟動、試運行、保修、結算、驗收時涉及的工程安健環與文明施工控制、工程質量控制、工程進度控制、工程造價控制、工程合同管理、工程信息管理、工程資料檔案管理、工程風險管理、工程協調等管控工作進行監理服務;針對項目管理的每一過程遵循PDCA的管理思路,形成計劃-實施-檢查-處理的閉環管理。在工程全容量并網投產前,投標人在施工現場的監理人員的專業與數量、交通車輛等應滿足現場服務要求;在工程消缺、保修、竣工結算、各項驗收等實施時,投標人應派人及時配合完成其監理責任。監理服務期間投標人自身所需的現場辦公、食宿、交通、通訊、設備設施、差旅等由投標人自行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2.2框架采購:本次工程施工監理服務為框架招標,項目名稱、概況、建設內容、建設地點、建設條件等需按實際簽訂合同的具體項目而定。項目范圍包括:桂冠電力所屬各單位2023-2024年度建設的新能源項目(已啟動招標程序的項目及廣西自治區外項目除外、不適合應用本框架采購結果的項目除外)。本項目綜合排序前三名為框架中標人,第四、第五名為備選框架中標人。其他地區(即廣西區內除河池、百色外的其他地區)項目授予第一中標人,河池地區項目授予第二中標人,百色地區項目授予第三中標人。若由于中標人自身原因放棄某一個項目簽約時,則視為整體違約,將取消其所有項目中標資格,按推薦順序遞補備選中標人。框架有效期為框架采購結果公示后一年內,招標人分別與各中標人簽訂框架性服務協議,并根據招標人及其基層企業的項目需要進行服務委托及簽訂針對具體項目的正式合同項目單位根據項目需求,與框架中標人簽訂正式合同,正式合同金額根據項目裝機容量、實際工作內容,按照中標人的投標總價、分項報價確定。
3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依法設立,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力。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不得參加報價;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項目的報價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的投標;且應滿足如下要求,須提供證明材料:
3.1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住建部頒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電力工程專業甲級資質。
3.2業績要求:近3年(2020年6月-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必須具有累計200MW及以上光伏新建項目施工監理業績((須提供證明材料: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內容頁、合同簽字蓋章頁)。
3.3財務狀況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平均凈資產大于0.若上一年度財務報表未完成,可往前提一年度。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發售時間:北京時間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7日17:00下載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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