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規模:將西藏金龍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改則縣礦山駐地內現有的7.8萬米巖心整理打包,并安全的運輸至西藏地質實物資料中心(位于拉薩市),并按照西藏地質實物資料中心的相關要求完成交接,包括巖心牌、采樣登記牌的整理和補充完善等一些列工作。
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西藏金龍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巖芯整理打包及搬運項目
2.1項目名稱:西藏金龍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巖芯整理打包及搬運項目
2.2項目類型:服務
2.3項目概況:本項目采購內容為將西藏金龍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改則縣礦山駐地內現有的7.8萬米巖心整理打包,整理過程中更換和補充巖心牌、采樣登記牌,之后安全的運輸至西藏地質實物資料中心(位于拉薩市)。工作地點距改則縣城120km(礦區與國道連接約20km土路),距拉薩市公路里程約1100km。
2.4項目地點:拉薩自治區改則縣扎多村。
2.5招標范圍:工作地點現有巖芯7.8萬米,均用標準巖芯箱裝載并妥善保存,具體負責將招標人指定巖芯按地質勘查規范進行整理,對缺失的巖芯牌、采樣登記牌進行補充,對年久老化的巖芯箱進行更換,之后進行吊裝,汽車運輸至西藏地質實物資料中心(位于拉薩市)(具體業務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發包人要求)。
2.6服務期限:3個月(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2.7質量標準:嚴格按招標人要求進行整理及搬運。詳見第五章“發包人要求”。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
1)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的法人主體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能夠獨立履行合同。(相關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結果為準)
2)投標人在機械設備配置、人員結構、組織能力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的資格和能力。(提供承諾書);
投標人持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財務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并提供(2020-2022年)的財務報表(至少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
注:投標人成立時間少于規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報表。
3.3業績要求:
投標人2020年至今具有不少于一項類似項目業績,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或業主證明復印件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須保留關鍵有效信息),以簽署日期為準。
3.4信譽要求:
1)投標人在報名期間和投標有效期內未被列入承包商負面清單或涉訴黑名單。
2)投標人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本次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發生重大質量、環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諾書。
3)投標人在項目評審期間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網和信用中國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3.5項目團隊要求:
3.5.1項目經理要求:
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須為投標人本單位職工(提供2023年以來連續3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同時應具備地質(或采礦)專業中級或以上職稱及應急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提供對應的身份證、職稱證、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
3.5.2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要求:
本項目須配置至少1名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為投標單位職工,安全管理人員應具備應急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提供專職安全管理人員2023年以來連續3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
3.6其他要求:
1)投標人需遵守招標人及上級公司制定的各項承包商管理制度,提供承諾書。
2)投標人近36個月內無較大生產安全、質量、環保事故,近12個月內無一般及以上的生產安全、質量、環保事故,并提供承諾書。
3)投標人近三年內未發生過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提供承諾書)
4)投標人應按管控要求為本項目所配備的所有人員購買社會保險及意外傷害險,涉及特種作業的需持有特種作業相應證書,簽訂正式合同30內提交資料。提供承諾書。
5) 中標單位若有運輸資質的,應在合同簽訂前報招標人審核備案。若無運輸資質的,應委托有資質單位完成運輸工作。提供承諾書。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 2023-08-04 09:00至 2023-08-11 17:00(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