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為九江電廠2×1000MW二期擴建工程整套完整的水島(包含水務中心、污泥中心、一期鍋爐補給水車間改造)EPC,包括工程的設計、制造、采購、供貨、施工、安裝、管理、調試、試驗及檢驗、試運行、考核、驗收、消缺、竣工資料的最終交付、正式移交生產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標文件中要求的運行及維護的培訓和性能驗收試驗工作。性能驗收試驗由承包人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驗收單位進行,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與發包人代表一起參加性能驗收試驗。
水島特殊消防系統的設計、供貨和施工不屬于本次招標范圍。
水島的綠化不屬于本次招標范圍。
項目工期:2024年12月20日,化學制出合格水,同時滿足二期整體工程里程碑要求;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和監理通知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火電專業)甲級資質證書;或環境工程專項設計甲級資質證書(環境工程專項設計資質證書許可范圍須涵蓋水污染防治工程類)。
(3)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5年8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日期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國內單機300MW及以上等級火力發電機組水島EPC或水務中心EPC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注冊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國內單機300MW及以上等級火電機組水島EPC或水務中心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國內單機300MW及以上等級火電機組水島EPC或水務中心EPC總承包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投標人提供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應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要求。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國內單機300MW及以上等級火電機組水島EPC或水務中心EPC總承包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責任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8-09 10: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8-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