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HNZB2023-08-2-214)
項目所在地區:廣西
1. 招標條件
本 廣西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服務框架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工程規模:按單個建設項目情況具體劃定工程規模和范圍。框招6個10萬千瓦、3個15萬千瓦、1個20萬千瓦風電項目;3個10萬千瓦、1個15萬千瓦、1個20萬千瓦光伏項目。
專題工作范圍:環境影響評價是對建設生產項目在建設及生產過程進行環境影響系統的分析,對項目建設前后污染物的產生量、排放量及變化情況進行定量計算和分析,工作流程分為收集信息、現場調查與環境監測、生態影響調查、工程分析、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論證、得出評價結論,并通過生態環境局主管部門抽選的專家組的審查,取得審查意見及生態環境局主管部門的批復。
工期:在框架招標有效期內,從項目單位下達任務委托中標單位起至項目取得相關專家組審查意見的時間。
框架招標有效期:中標通知書發放之日~2025年12月31日。
承包方式:按風電場或光伏站規模分類型一口價包干,包括資料收集、報告編制、參與審查、直至取得專家組審查意見。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項目總負責人須具備有效的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并在投標人單位注冊執業,提供近三個月社保證明
3.2.2標人近3年完成過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服務項目業績,需附合同業績掃描件,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