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內容及規模
項目簡介
項目名稱 | 江西優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0000噸鋰電池負極材料項目(二期) |
建設地點 | 高安市龍潭鎮老福山工業項目區1號 |
建設單位 | 江西優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環評機構 | 江西蔚然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
建設項目概況 | 江西優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0000噸鋰電池負極材料項目(二期)擬建于高安市龍潭鎮老福山工業項目區1號(租賃高安市金福生態石材有限公司其中1棟廠房及1棟辦公樓)、現有廠區內,廠區中心地理位置坐標為東經115°13′2.042″、北緯 28°23′18.529″,廠區總占地面積14000m2。廠區西側為林地,東側為高安市雙龍紡織有限公司,南側為高安市錦康糧油有限公司,北側為江西福盛電氣設備有限公司。 項目為改建項目。部分產品(6000t/a)性能得到優化,但廠區總產能不發生變化,仍為年產20000噸鋰電池負極材料(中間產品)。主要以石油焦、瀝青等為原輔料,經投料、破碎、除鐵、烘干、粉碎、包覆造粒、整形分級、混合、包裝等工序生產鋰電池負極材料中間產品(包覆造粒產品)6000t/a;主要以石油焦為原輔料,經投料、破碎、除鐵、烘干、粉碎、整形分級、混合、包裝等工序生產鋰電池負極材料中間產品14000t/a。 改建后全廠產品方案:鋰電池負極材料中間產品20000t/a(其中包覆造粒產品6000t/a)。 項目總投資6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10萬元,占總投資的1.83%。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質處理、一水多用”原則,合理制定廢水收集、處理方案。項目廢水主要為冷卻廢水、噴淋廢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 冷卻廢水、噴淋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作為冷卻水和噴淋水的補充水,不外排;本項目新增生活污水經“隔油池+化糞池”處理后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21)中旱作標準后,用于周邊農田灌溉,不外排。 (二)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改建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包括投料包裝粉塵和造粒廢氣等。 通過在造粒機投料口和出料口設置集氣罩對投料包裝粉塵進行收集,與收集的造粒廢氣一起經“二級水噴淋+電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燒”廢氣處理設施處理后,主要污染物顆粒物(滿足“碳黑塵”標準要求)、瀝青煙、非甲烷總烴、苯并[a]芘、SO2等均應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最高允許排放速率二級排放標準要求后再經一根15米高排氣筒排放。 無組織廢氣主要包括投料包裝未收集到的粉塵,通過封閉生產車間的沉降和阻隔削減后,應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無組織排放限值,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三)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項目新增噪聲源主要來造粒機、風機、制氮機組和噴淋塔等生產設備產生的機械噪聲,通過選用低噪設備,合理平面布局,加強車間密閉性,采取隔聲、減振等降噪措施,定期對隔聲罩、減震裝置等降噪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維持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經廠房、圍墻隔音及距離衰減等措施后,廠界噪聲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 (四)嚴格落實固體廢物分類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應按“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處置原則,認真落實固廢分類收集、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產生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應合法處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 應在廠區內設置足夠容積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暫存庫和危險廢物暫存庫。危險廢物暫存庫設計、建設和運行必須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單要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或合理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暫存庫設計、建設和運行必須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20)要求。 (五)嚴格落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頭防控、分區防治、污染監控、應急響應”的原則進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嚴格按照《報告書》有關要求采取分區防滲措施,管線敷設盡量“可視化”。加強防滲設施的日常維護,對出現損害的防滲設施應及時修復和加固,確保防滲設施牢固安全。加強隱蔽工程泄漏檢測,一旦發現泄漏,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監測制度。根據重點污染防治區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設置土壤和地下水監測井,嚴格落實土壤和地下水監測計劃。一旦出現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和應急措施,減少對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響。 (六)嚴格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嚴格落實報告書和評估意見提出的各項環境風險防控措施。按環評要求規范保障足夠容積的事故應急設施,發生事故時,及時啟動事故應急池收集泄漏廢水、物料等,防止廢水直排;危廢暫存間設置圍堰并采取防腐防滲措施,防止有害物質泄露至車間外。健全企業環境風險防范與應急管理體系,制定全廠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須報市、縣生態環境部門備案)應與園區相鄰企業、當地政府進行有效銜接,定期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演練。 (七)嚴格“以新帶老”污染防治措施。項目(一期)生產過程中的不合格品及收集的車間沉降粉塵應及時轉運至廠區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間分類暫存,并建立完善的臺賬記錄;加強廠區環保管理,及時清理廠區內地面粉塵。 (八)排污口規范化和環境監測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規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設立標志牌。項目廢氣和廢水排放設施按要求設置永久監測采樣口。 (九)項目周圍規劃控制要求。根據《報告書》和《評估意見》結論,確定本項目生產廠房設置50m的衛生防護距離衛生防護距離,你公司應配合規劃部門,嚴格控制好本項目周邊規劃,項目衛生防護距離范圍內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學校及醫院等環境敏感建筑。 (十)環境信息公開要求。你公司應依法實施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項目投產后應定期公示企業環境報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環境管理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