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常熟中學綜合維修改造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蘇省常熟中學綜合維修改造工程(項目名稱)已由 常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關于江蘇省常熟中學綜合維修改造工程初步設計(含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常發改[2023] 172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江蘇省常熟中學(建設單位),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國有資金。
常熟市恒翔建設 (招標人)委托江蘇中博工程咨詢房地產估價 (招標代理機構)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江蘇省常熟中學綜合維修改造工程監理(標段名稱)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 監理范圍內工程造價約1800萬元。
2.1.3監理合同估算價:41.91萬元
2.1.4監理服務期: 365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8月31日,計劃竣工日期:2024年8月29日(實際監理服務期以具體工程實施的開竣工時間為準)
2.1.5其他:/
2.2本工程招標范圍如下:施工全過程及保修階段監理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4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綜合資質 或 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丙級(或以上)資質且同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丙級(或以上)資質;
3.5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
3.6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具備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質;
3.7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在監工程的要求:
(1)擬承接本工程的總監無在監工程,或者雖有在監工程,但已簽合同不滿3只。
(2)擬承接本工程的總監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8其它要求:
本工程申請人在公告發布之日起前三年內、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告發布之日起前五年內須無行賄犯罪記錄。
3.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