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電廠10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可行性研究及接入系統設計服務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廣東公司惠州電廠10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可行性研究及接入系統設計服務公開招標, 招標人為 (惠州)熱電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單位為: (惠州)熱電有限責任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惠州電廠10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可行性研究及接入系統設計服務項目主要包括:
1、可行性研究服務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項目現場測量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圖測繪、地質初勘等內容。全面、準確、充分掌握設計原始資料和基礎數據,進行項目可研設計及報告編制相關技術資料和圖紙的收集。
(2)進行項目可研設計(包括經濟技術分析),可研設計方案應遵照執行國家、地方、行業的各項環保、節能政策,符合法律法規及最新標準的要求,且應結合項目實際,選擇先進、成熟、適當的工藝。
(3)開展項目可研階段工程勘測及測量工作。
(4)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送審稿,可行性研究報告符合《光伏發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程》(NB/T32043- 2018)等國家及行業最新標準、規程、規范要求。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設計、圖紙、概算、載荷復核及加固意見等。可行性研究報告應有2個及以上的方案對比。
(5)掌握該廠房安全現狀與增加太陽能光伏板之后的廠房的安全狀況,對房屋主體結構檢測鑒定,判斷房屋的安全性能。若屋頂承重不符合要求,提岀合理的加固處理方案或建議,以便為房屋后期使用提供安全保障。
(6)根據相關評審意見、要求及時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完善及補充相關工作,并在約定的時間節點前提交正式收口版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接入系統報告。
(7)編制項目核準所需要資料,如項目核準申請報告等,報告應符合國家、地方關于項目核準的要求。
(8)配合項目內外審工作,以及立項核準審批過程中的上級部門和政府部門提出的可研修改優化等工作,確保最終提交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材料應能夠通過所有審查。
(9)編制項目EPC總承包工程、所有施工及服務類項目的招標清單、技術規范書、限價文件、核準或備案所需項目申請報告等。
(10)配合采購人開展本項目的前期相關工作,向采購人提供所需的相關技術資料及技術支持,提供其他專題報告編制所需的相關資料。
(11)負責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評審費用。
(12)為采購人提供24小時項目咨詢服務。
(13)采購人組織報告內部評審會時,一般采用視頻會議形式組織評審,如采購人認為中標人有必要到采購人辦公地點參與評審的,中標人需及時安排相關專業人員參與評審,并及時按照評審意見完善報告內容,食宿費用由中標人自理。
2、接入系統設計服務主要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編制項目接入系統報告及接入系統線路設計圖,負責完成電網報批所需材料,負責報審手續辦理并取得電網接入許可申請批準文件或批復意見。
接入系統方案的內容包括:本項目建設規模、開工時間、投產時間、系統一次和二次方案及設備選型、產權分界點設置、計量關口點設置、關口電能計量方案等。
(2)系統一次包括:并網點和并網電壓等級、接入容量和接入方式、電氣主接線圖、防雷接地、無功配置、互聯接口設備的選型等;系統二次包括:保護、自動化配置要求以及監控、通信系統要求。
(3)接入公共電網的接入工程產權分界點。關口計量點設置在產權分界點處。關口電能計量方案符合有關規定,具備實際可操行性。
(4)具體的項目設計內容和建設方案以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為準。最終送出方案以接入系統報告及審查意見為準。
(5)對該項目編制接入系統報告和組織聯系當地供電部門開展報告評審,負責獲得項目管轄地區供電部門對本項目接入電網的審查和批復意見,并提交廣東電網公司審批(如需),直至獲得相關部門的批復。
(6)具體并網接入方案應在接入系統報告中分析論證。
(7)負責所有與當地供電局進行溝通、協調有關本項目接入系統的事宜。
(8)負責接入系統報告的評審費用。
(9)為采購人提供24小時項目咨詢服務。
(10)采購人組織報告內部評審會時,一般采用視頻會議形式組織評審,如采購人認為中標人有必要到采購人辦公地點參與評審的,中標人需及時安排相關專業人員參與評審,并及時按照評審意見完善報告內容,食宿費用由中標人自理。
2.1.2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3年內有效;當按協議提供可行性研究及接入系統設計服務的光伏項目交流側總裝機分別達到或超過100MWp后,協議終止。
2.1.3項目實施地點:惠州市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
2.2 其他:本項目投標有效期為90天,本項目為資格后審項目,投標時,投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正文“3.5資格審查資料”的規定,提供招標公告“投標人資格要求”內各條款要求的證明材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單個裝機容量15MW及以上規模光伏電站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及接入系統報告編制的合同業績各1份(單個合同同時包括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及接入系統報告編制視為同時滿足)。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擬任項目設計總負責人需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單個裝機容量15MW及以上規模光伏發電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及接入系統報告編制(單個合同同時包括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及接入系統報告編制視為同時滿足)的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8-04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8-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