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石梁鎮楊田源村
1. 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石梁鎮楊田源村
2.2 規 模: 本項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石梁鎮楊田源村,光伏建設容量為13.0083MWp。其中:楊家源子項5.5806MWp,塘塢子項7.4277MWp。采用10kV電壓等級并網。
2.3 標段劃分: (上海)清能公司衢州市柯城區農光互補光伏項目EPC工程(不含組件)招標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石梁鎮楊田源村
2.5 計劃工期: 自監理下達開工通知載明日期起4個月內全容量并網,1個月試運行。
2.6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EPC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各系統和配套工程勘察、設計;項目設備及材料采購(不含組件)、運輸和管理;項目各系統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準備(包含土地清表、場地平整、進場道路新建、場外道路修繕等)、施工、調試、試運行、竣工驗收;項目實施過程中用地政策處理協調、植被恢復、水保補償、環保投資、防雷接地驗收、接入系統及并網手續辦理和協調(接入方案、接入批復意見、申領計量表計和流變壓變、并網申請、簽訂并網調度協議、供用電合同及如需開展的送出工程新建或改造等)內容;項目驗收移交后質保期服務,實現消防、安全設施、勞動安全衛生、環境保護“三同時”等。施工協調、施工產生的政策處理及臨時用地、技術培訓、總結報告、檔案移交及其他服務等內容均包含在總承包范圍內。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應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三級及以上資質。投標人應具備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或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投標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投標人須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來,累計容量不低于20兆瓦(或單個容量不低于10兆瓦)的光伏電站施工業績(C)和累計容量不低于20兆瓦(或單個容量不低于10兆瓦)的光伏電站設計業績(E)或累計容量20兆瓦以上光伏電站工程總承包業績(EPC)。(合同以簽訂時間為準,提供合同掃描件,包含蓋章頁及關鍵頁)(若聯合體投標施工單位需具有滿足要求的施工業績,設計單位須具有滿足要求的設計業績)
3.2.3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部頒發的一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證明材料需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要求提供,否則按照上述通知的規定視為無效)和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近5個月的社保證明。
3.2.4投標人須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四級及以上。
3.2.5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08月31日09時0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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