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山西 華能山陰2×100萬千瓦“上大壓小”煤電項目征收土地報批手續(xù)辦理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9-2-003)
項目所在地區(qū):山西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山西 華能山陰2×100萬千瓦“上大壓小”煤電項目征收土地報批手續(xù)辦理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山西省
2.2 規(guī) 模: 編制華能山陰2×100萬千瓦“上大壓小”煤電項目建設用地報批資料,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并承擔相關費用,將用地報批資料報
2.3 標段劃分: 華能山西 華能山陰2×100萬千瓦“上大壓小”煤電項目征收土地報批手續(xù)辦理服務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 山西省
2.5 服 務 期: 7個月
2.6 招標范圍:編制華能山陰2×100萬千瓦“上大壓小”煤電項目建設用地報批資料,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并承擔相關費用,將用地報批資料報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土地規(guī)劃機構等級證書乙級及以上資質。
3.2.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5項能源類或交通類建設用地手續(xù)辦理業(yè)績,其中必須提供1項單機容量為350MW及以上煤電項目建設用地手續(xù)辦理業(yè)績。
3.2.3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