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建設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鐵山港區興港鎮廣西廣投臨港工業有限公司廠區內。
2.2 項目規模:本工程為廣西廣投北海綠色生態鋁一期項目年產200萬噸氧化鋁及配套工程中的分解分級、綜合過濾/溶出/赤泥漿液處理(沉降)/原礦漿制備及其他輔助區域各子項建安工程項目建筑安裝工程。
2.3項目合同估算金額:
Ⅰ標段(分解分級與綜合過濾):約28500.00萬元;
Ⅱ標段(溶出及稀釋):約27500.00萬元;
Ⅲ標段(氧化鋁倉及包裝堆棧):約12400.00萬元;
Ⅳ標段(原礦漿制備):約11900.00萬元;
Ⅴ標段(蒸發槽罐區):約3400.00萬元;
Ⅵ標段(初期雨水收集池):約3000.00萬元。
2.4 標段劃分:本項目分為6個標段,分別是:
2.4.1 Ⅰ標段
2.4.1.1 標段名稱:廣西廣投北海綠色生態鋁一期項目年產200萬噸氧化鋁及配套工程區域建安工程項目Ⅰ標段(分解分級與綜合過濾)
2.4.1.3 標段范圍:包含但不限于分解分級(子項號G6256(II)-9)、綜合過濾(子項號G6256(II)-8)子項工程的建筑、結構、工藝、電氣(含防雷)、電控(不包含DCS控制系統)、電訊、給排水、通風等各專業設計圖紙所確定的相應界區的建安工程,包含土建、材料采購、制作、安裝、設備安裝調試、單機試車、無負荷聯動試車、配合竣工驗收、配合投料試車及工程移交、質量保修以及全廠氧化鋁項目甲供設備、材料(物資)廠內運輸、代收代管(詳見發包人要求)等工作,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4.1.4 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11月1日,(開工日期從發包人將樁基礎〈50%以上樁基礎具備上部結構施工條件〉交付給承包人開始計算,具體以開工通知載明的日期為準);
計劃完工日期:2024年12月25日,其中:分解分級車間、綜合過濾車間:開工后420天內通過無負荷聯動試車并消缺完成;
工期總日歷天數:420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2.4.2 Ⅱ標段
2.4.2.1 標段名稱:廣西廣投北海綠色生態鋁一期項目年產200萬噸氧化鋁及配套工程區域建安工程項目Ⅱ標段(溶出及稀釋)
2.4.2.3 標段范圍:包含但不限于溶出稀釋(子項號G6256(II)-6)、赤泥漿液處理(子項號G6256(II)-7)、赤泥漿液處理10kV變配電所(子項號G6256(II)-15)及溶出區域10kV變配電所(子項號G6256(II)-12)子項工程的建筑、結構、工藝、電氣(含防雷)、電控(不包含DCS控制系統)、電訊、通風、給排水等各專業設計圖紙所確定的相應界區的建安工程,包含土建、材料采購、制作、安裝、設備安裝調試、單機試車、無負荷聯動試車、配合竣工驗收、配合投料試車及工程移交、質量保修等工作,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4.2.4 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2月1日,(開工日期從發包人將樁基礎〈50%以上樁基礎具備上部結構施工條件〉交付給承包人開始計算,具體以開工通知載明的日期為準);
計劃完工日期:2025年1月26日,其中:
溶出及稀釋、赤泥漿液處理:開工后360天內通過無負荷聯動試車并消缺完成;
赤泥漿液處理10Kv變配電所:開工后270天內完成所有建筑安裝工程。
工期總日歷天數:360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2.4.3 Ⅲ標段
2.4.3.1 標段名稱:廣西廣投北海綠色生態鋁一期項目年產200萬噸氧化鋁及配套工程區域建安工程項目Ⅲ標段(氧化鋁倉及包裝堆棧)
2.4.3.2 標段范圍:包含但不限于氫氧化鋁倉及輸送(子項號G6256(Ⅱ)-10)、氧化鋁輸送、氧化鋁倉及包裝堆棧(子項號G6256(Ⅱ)-11)各子項工程的建筑、結構、工藝、電氣(含防雷)、電控(不包含DCS控制系統)、電訊、通風、給排水等各專業設計圖紙所確定的相應界區的建安工程,包含土建、材料采購、制作、安裝、設備安裝調試、單機試車、無負荷聯動試車、配合竣工驗收、配合投料試車及工程移交、質量保修等工作,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4.3.3 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氫氧化鋁倉及輸送2024年1月1日,氧化鋁輸送、氧化鋁倉及包裝堆棧2024年2月1日(開工日期從發包人將樁基礎〈50%以上樁基礎具備上部結構施工條件〉交付給承包人開始計算,具體以開工通知載明的日期為準);
計劃完工日期:2025年1月26日,其中:
氫氧化鋁倉及輸送/氧化鋁輸送、氧化鋁倉及包裝堆棧:開工后360天內通過無負荷聯動試車并消缺完成;
工期總日歷天數:360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2.4.4 Ⅳ標段
2.4.4.1 標段名稱:廣西廣投北海綠色生態鋁一期項目年產200萬噸氧化鋁及配套工程區域建安工程項目Ⅳ標段(原礦漿制備)
2.4.4.3 標段范圍:包含但不限于石灰卸灰、儲存及消化(子項號G6256(Ⅱ)-2)、原礦漿制備(子項號G6256(Ⅱ)-4)、預脫硅(子項號G6256(Ⅱ)-5)、片堿儲存及化堿(子項號G6256(Ⅱ)-12)、循環母液及液堿槽(子項號G6256(Ⅱ)-14)、赤泥外排泵房(子項號G6256(Ⅱ)-18)、絮凝劑制備(子項號G6256(Ⅱ)-21)、原料磨循環水(子項號G6256(Ⅲ)-9)各子項工程的建筑、結構、工藝、電氣(含防雷)、電控(不包含DCS控制系統)、電訊、通風、給排水等各專業設計圖紙所確定的相應界區的建安工程,包含土建、材料采購、制作、安裝、設備安裝調試、單機試車、無負荷聯動試車、配合竣工驗收、配合投料試車及工程移交、質量保修等工作,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4.4.4 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2月1日。(各子項開工日期從發包人將各子項建設用地或樁基礎交付給承包人開始計算,具體以開工通知載明的日期為準);
計劃完工日期:2025年1月26日,其中:
石灰卸灰、儲存及消化/原礦漿制備/循環母液及液堿槽/赤泥外排泵房:開工后360天內通過無負荷聯動試車并消缺完成;
預脫硅/片堿儲存及化堿:開工后330天內通過無負荷聯動試車并消缺完成;
絮凝劑制備:開工后240天內通過無負荷聯動試車并消缺完成;
原料磨循環水:開工后300天內通過無負荷聯動試車并消缺完成;
工期總日歷天數:360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2.4.5 Ⅴ標段
2.4.5.1 標段名稱:廣西廣投北海綠色生態鋁一期項目年產200萬噸氧化鋁及配套工程區域建安工程項目Ⅴ標段(蒸發槽罐區)
2.4.5.3 標段范圍:包含但不限于化學試劑貯存(子項號G6256(Ⅰ)-13)、蒸發槽罐區(子項號G6256(Ⅱ)-13)、空壓站(子項號G6256(Ⅲ)-1)、消防給水泵站(子項號G6256(Ⅲ)-3)、蒸發區域10KV變配電所(子項號G6256(Ⅲ)-14)及氧化鋁綜合循環水(子項號G6256(Ⅲ)-4) 子項工程的建筑、結構、工藝、電氣(含防雷)、電控(不包含DCS控制系統)、電訊、通風、化驗、給排水各專業設計圖紙所確定的相應界區的建安工程,包含土建、材料采購、制作、安裝、設備安裝調試、單機試車、無負荷聯動試車、配合竣工驗收、配合投料試車及工程移交、質量保修等工作,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4.5.4 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開工日期從發包人將子項樁基礎或施工場地交付給承包人開始計算,具體以開工通知載明的日期為準);
計劃完工日期:2024年10月25日,其中:
蒸發槽罐區:開工后330天內通過無負荷聯動試車并消缺完成;
空壓站、消防給水泵站:開工后270天內通過無負荷聯動試車并消缺完成;
化學試劑貯存、蒸發區域10KV變配電所:開工后210天內通過無負荷聯動試車并消缺完成;
氧化鋁綜合循環水:開工后300天內通過無負荷聯動試車并消缺完成。
工期總日歷天數:330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2.4.6 Ⅵ標段
2.4.6.1 標段名稱:廣西廣投北海綠色生態鋁一期項目年產200萬噸氧化鋁及配套工程區域建安工程項目Ⅵ標段(初期雨水收集池)
2.4.6.3 標段范圍:包含但不限于初期雨水收集池(子項號G6256(III)-5)、廢水處理站(子項號G6256(III)-6)、雨水提升站(子項號G6256(III)-8)、工藝車庫(子項號G6256(I)-9)、危廢暫存庫(子項號G6256(I)-22)、事故池(子項號G6256(II)-17)子項工程的建筑、結構、工藝、電氣(含防雷)、電控(不包含DCS控制系統)、電訊、通風、給排水等各專業設計圖紙所確定的相應界區的建安工程,包含土建、材料采購、制作、安裝、設備安裝調試、單機試車、無負荷聯動試車、配合竣工驗收、配合投料試車及工程移交、質量保修等工作,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4.6.4 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2月1日,(開工日期從發包人將建設用地或樁基礎交付給承包人開始計算,具體以開工通知載明的日期為準);
計劃完工日期:2024年11月27日,其中:
工藝車庫:開工后210天內完成;
危廢暫存庫:開工后210天內完成;
事故池:開工后270天內完成;
初期雨水收集池:開工后300天內完成;
廢水處理站:開工后300天內完成;
雨水提升站:開工后300天內完成。
工期總日歷天數:300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2.5 工程質量:工程質量滿足設計要求、滿足國家及地方驗收標準、施工規范、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符合有色金屬行業《有色金屬工業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YS/T 5430-2016)及《有色金屬工業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YST5419–2013)的 “優良”標準;本工程需獲得有色金屬行業優質工程獎;
2.6招標范圍說明
2.6.1本工程中地下樁基礎(如有)的施工、檢測由招標人負責實施,檢測樁外的其他樁頭鑿除、截樁、清理及外運(按2km考慮)、所有PHC樁頂填芯混凝土、填芯鋼筋籠,樁承臺、地梁以及樁頭防水等其他一切工作由承包人實施;
2.6.2 本工程不包含部分單獨委托其他承包人實施的消防專業工程(雙方界區見《消防工程施工界面詳細劃分表》)與DCS控制系統、智能制造專業工程,消防檢測、驗收等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6.3 本工程設計圖設備表中所有標準設備及配套地腳螺栓,包含設備附件及屬于設備本體的油類、填充料、保溫料、耐火內襯、防腐內襯等設備附帶物,由招標人采購交付承包人制作及安裝,發包人供應材料直接交付至承包人施工現場的,則由承包人負責組織卸車工作;其中泵類皆配帶進出口法蘭、甲供閥門皆配帶進出口法蘭及密封墊。
2.6.4 本工程部分非標準設備及其他材料詳見《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由招標人采購交付承包人制作及安裝,發包人供應材料直接交付至承包人施工現場的,則由承包人負責組織卸車工作,《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以外的非標設備(非標設備是指按國家或主管部門未定型,由設計單位提供制造圖紙,委托設備制造廠或施工企業在工廠或施工現場加工制作的設備)由承包人自行購買成品或材料制作安裝;
2.6.5 本工程部分材料為甲控乙購材料,由招標人明確材料品牌、質量標準或供應商范圍,由承包人按照招標人要求自行采購、制作及安裝,未經招標人認可的甲控乙購材料,不允許使用在本工程建設中,否則視為承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具體見《甲控乙購材料清單》;
2.6.6 本工程在施工現場組裝的鍋爐及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消防設備、燃氣設備、電梯、起重機等特殊設備和設施,由行政審批部門(或市場監督局、住建局)按照有關安全監察條例和實施細則以及設計技術要求進行安全檢驗,特殊設備安全監督檢驗費由投標人承擔,報驗、送檢等具體工作由投標人按照招標人或招標人委托的監理工程師要求完成;
2.6.7 本工程規劃、消防、節能、環保、衛生、防雷、人防、安全、職業危害等法定驗收由投標人配合,招標人按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完成,發生的費用由招標人承擔;
2.6.8本工程建筑材料、構件和建筑安裝物等建筑工程質量見證取樣檢測由發包人指定的檢測機構檢測,發生的檢測費用和配合檢測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取費標準見下表;
檢測試驗取費表 |
|||
序號 |
檢測服務名稱 |
計費下浮費率 |
備注 |
1 |
工程建筑材料見證取樣試驗檢測 |
70% |
含6%增值稅 |
2 |
工程結構及構配件試驗檢測 |
77% |
含6%增值稅 |
3 |
地基與基礎檢測 |
49% |
含6%增值稅 |
4 |
建筑物附屬工程檢測(不含防雷及消防) |
80% |
含6%增值稅 |
5 |
環境工程檢測 |
80% |
含6%增值稅 |
7 |
其他檢測(如有)) |
70% |
含6%增值稅 |
實際完成檢測費用=實際完成工程量×《廣西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和建筑材料試驗收費項目和標準指導性意見》(2022年版)單價×(1-計費下浮率) |
2.6.9 施工界區(總圖位置詳見本項目整體設計院總圖)
(1)給排水:本工程給水管道(包括生產給排水、消防給水、生活給排水、循環給水回水等)以各子項設計圖紙的要求為準,界區內安裝及材料屬于招標范圍,與界線外管道碰頭由后施工的承包單位負責;
(2)供氣:以各子項設計圖紙的要求為準,界區內安裝及材料屬于承包人,與界線外管道碰頭由后施工單位負責;
(3)電氣:本工程電氣工程(包括電氣設備安裝、電線電纜敷設、防雷接地、照明、接線調試等)以各子項設計圖紙要求為準。電纜橋架或電纜溝安裝至與綜合管網接口交叉處。電控:本工程電控(包括儀表安裝、電線電纜敷設、接線及配合PLC或DCS系統調試)以各子項設計圖紙要求為準。
2.6.10其他具體情況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2.6.11基建管理系統使用服務費:招標人為了規范工程管理,向中標人提供基建管理軟件使用許可并對中標人進行培訓。要求中標人在工程過程管理中使用基建管理軟件進行項目進度管控、安全管理、款項申請及支付等。中標人需要向招標人支付系統使用服務費(按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一計算),中標人可以直接支付給招標人或由招標人在支付第一筆工程進度款時一次性扣除。
2.6.12招標人協調當地政府,為項目臨建及加工場地尋找用地,用地和建設費用由中標人承擔。為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縮短開工籌備期,如招標人已經先行為各標段中標人統一代墊臨建相關費用,中標人應服從招標人統一安排,并須按成本支付招標人相應費用(發包人有權直接在任何應付承包人的款項中直接扣除)。臨時設施距離安裝現場3km以內,請投標人綜合考慮。
2.7工程現場條件:本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屬于吹砂回填地質(詳見地勘報告),投標人須考慮施工現場環境情況,承包人自行認真對現場環境進行踏勘,熟悉施工現場及周圍地形、地貌、水文、地質、交通道路等情況,對施工現場情況和影響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難條件進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斷結論和估價。施工時因場地問題(包括施工現場明塘、暗塘、暗河處理及排水、降水〈含臨海地域施工現場降水〉)引起的成本費用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擔,結算時不予調整。承包人應自行認真踏勘工程現場。
2.8項目類別: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為國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3.2 投標人資質最低要求:
(1)標段Ⅰ~Ⅴ:投標人具備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標段Ⅵ:投標人具備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 投標人業績最低要求:
3.3.1 Ⅰ標段(分解分級與綜合過濾):2013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具有至少1個年產100萬噸及以上氧化鋁項目包含有分解分級(或分解或種分)安裝工程的施工業績(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需提供合同首頁、范圍頁、簽字蓋章頁和竣工驗收報告;合同文件業績資料應體現評審因素(如100萬噸及以上氧化鋁項目、分解分級安裝工程、合同金額等),如無法體現上述評審因素的,投標人則須提供與合同業績相關聯而又能體現評審因素的證明材料。
3.3.2 Ⅱ標段(溶出及稀釋):2013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具有至少一個年產100萬噸及以上氧化鋁項目包含有溶出安裝工程的施工業績(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需提供合同首頁、范圍頁、簽字蓋章頁和竣工驗收報告;合同文件業績資料應體現評審因素(如100萬噸及以上氧化鋁項目、溶出安裝工程、合同金額等),如無法體現上述評審因素的,投標人則須提供與合同業績相關聯而又能體現評審因素的證明材料。
3.3.3 Ⅲ標段(氧化鋁倉及包裝堆棧):2013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具有至少一個年產100萬噸及以上氧化鋁項目包含有氫氧化鋁倉或氧化鋁倉或分解分級(或分解或種分)或溶出或赤泥漿液處理(沉降)等主體建筑安裝工程的施工業績(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需提供合同首頁、范圍頁、簽字蓋章頁和竣工驗收報告;合同文件業績資料應體現評審因素(如100萬噸及以上氧化鋁項目、氫氧化鋁倉或氧化鋁倉或分解分級(或分解或種分)或溶出或赤泥漿液處理(沉降)等主體建筑安裝工程、合同金額等),如無法體現上述評審因素的,投標人則須提供與合同業績相關聯而又能體現評審因素的證明材料。
3.3.4 Ⅳ標段(原礦漿制備):2013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具有至少一個年產100萬噸及以上氧化鋁項目包含有原礦漿制備(即原料磨系統)安裝工程的施工業績(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需提供合同首頁、范圍頁、簽字蓋章頁和竣工驗收報告;合同文件業績資料應體現評審因素(如100萬噸及以上氧化鋁項目、原礦漿制備(即原料磨系統)安裝工程、合同金額等),如無法體現上述評審因素的,投標人則須提供與合同業績相關聯而又能體現評審因素的證明材料。
3.3.5 Ⅴ標段(蒸發槽罐區):2013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具有至少一個年產100萬噸及以上含有氧化鋁項目包含有蒸發槽罐或分解分級(或分解或種分)或溶出或赤泥漿液處理(沉降)等主體安裝工程的施工業績(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需提供合同首頁、范圍頁、簽字蓋章頁和竣工驗收報告;合同文件業績資料應體現評審因素(如100萬噸及以上氧化鋁項目、蒸發槽罐或分解分級(或分解或種分)或溶出及稀釋或赤泥漿液處理(沉降)等安裝工程、合同金額等),如無法體現上述評審因素的,投標人則須提供與合同業績相關聯而又能體現評審因素的證明材料。
3.3.6 Ⅵ標段(初期雨水收集池):2013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具有至少一個處理能力1萬噸/日及以上的污水處理設施或供水設施或1萬噸/日以上的供水泵站或排水(污水、雨水)泵站建筑安裝工程的施工業績(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需提供合同首頁、范圍頁、簽字蓋章頁和竣工驗收報告;合同文件業績資料應體現評審因素(如處理能力1萬噸/日,污水處理/供水/排水泵站建筑安裝工程、合同金額等),如無法體現上述評審因素的,投標人則須提供與合同業績相關聯而又能體現評審因素的證明材料。
3.4 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最低要求:
3.4.1Ⅰ標段(分解分級與綜合過濾):具備機電工程 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3.4.2 Ⅱ標段(溶出及稀釋):具備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3.4.3 Ⅲ標段(氧化鋁倉及包裝堆棧):具備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3.4.4 Ⅳ標段(原礦漿制備):具備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3.4.5 Ⅴ標段(蒸發槽罐區):具備機電工程 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3.4.6 Ⅵ標段(初期雨水收集池):具備市政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注:本項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標未開工或已列為其他項目中標候選人第一名的建造師作為項目經理(投標文件需提供承諾)。
3.5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專職安全員最低要求:
3.5.1Ⅰ標段(分解分級與綜合過濾):人數3人,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
3.5.2Ⅱ標段(溶出及稀釋):人數3人,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
3.5.3Ⅲ標段(氧化鋁倉及包裝堆棧):人數3人,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
3.5.4Ⅳ標段(原礦漿制備):人數 3人,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
3.5.5Ⅴ標段(蒸發槽罐區):人數 2 人,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
3.5.6Ⅵ標段(初期雨水收集池):人數 2人,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
注:本項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標未開工或已列為其他項目中標候選人第一名的安全員作為專職安全員(投標文件需提供承諾)。
3.6提供項目經理及專職安全員須提供投標截止日期前近6個月(2023年1月至2023年8月之間任意連續6個月)在投標單位繳納社保的證明。
3.7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8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6個標段進行投標,同一投標人可允許中多個標段工程。根據《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第九條 注冊建造師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的規定,本項目不同標段擬任項目經理可以為同一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9月8日17時00分至2023年9月15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注冊、購買、下載電子招標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購買)
備注:公告查詢以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為準!本網站為經營性收費網站。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內容,非正式會員請聯系辦理會員入網注冊事宜,并繳費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查看詳細的招標公告或報名表格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