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阿壩縣查理“光伏+N”項目250MW光伏電站項目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阿壩縣查理“光伏+N”項目250MW光伏電站場址位于阿壩縣查理鄉,場址中心經緯度坐標北緯32°37'35.28"、東經102°15'13.38",海拔3600m~3750m,屬山區光伏項目。場址為丘狀高原地貌,山脊平緩,溝谷開闊,四周無遮擋。場址用地性質為集體用地,不涉及生態紅線,站址北側為國道G347(省道S302),站址東側為老的國道,站址站址東側6.4km處為紅原縣安曲鄉,站址西北側22.4km處為阿壩縣查理鄉,站址西北側59.2km處為阿壩縣,站址東北側32.6km處為紅原縣,站址東南側10.2km處為紅原機場,站址進站道路通過新建道路與老國道連接,交通便利。本項目電站交流側標稱容量250MW,交流側實際容量250.8MW。建設一座220kV升壓匯集站,擬從升壓匯集站新建一回220kV線路接入紅原220kV變電站,新建線路長度約15km。
2.2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陣列區、35kV集電線路、220kV升壓站、儲能工程、接入系統、送出工程、進場及場內道路等勘察設計、施工準備、土建安裝工程、調試工程、環水保工程、輔助設施工程、設備到貨驗收至工程所有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直至缺陷責任期結束的全過程監理以及配合業主完成其他工作。
監理人負責組織協調,對工程的施工質量、進度、安全、造價、信息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監理,負責組織協調、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檔案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理,定期對承包人的各項工作進行檢查,包括但不限于:參與施工、設備及其他工程所需招標工程量清單、技術規范書編制、竣工結算、財務決算、項目審計、檔案歸檔、達標投產、工程創優、專項驗收及竣工驗收、后評價等相關工作。從項目施工準備到移交生產、結算、工程竣工驗收完成,配合招標人完成移交生產、結算、工程竣工驗收,費用包含在總價中。
計劃工期:施工準備工程計劃于2023年9月開始,主體工程建設工期計劃于2023年10月開工,2024年5月底前全容量并網。本工程缺陷責任期24個月。
監理服務期:計劃從2023年10月起至本工程缺陷責任期滿,具體服務開始時間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條件
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資質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工程監理電力工程專業甲級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2)業績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內具有1個及以上光伏電站(規模在250MW及以上,含升壓站)項目土建施工、設備安裝、調試等全過程監理業績(要求為已完成業績,須提供合同文件、業主證明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內容應包含具體工作內容及項目容量等信息)。
(3)人員要求:
①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住建部頒發的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內(以完工或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具有在單項100MW及以上國內集中式光伏工程項目中擔任副總監及以上職務的個人業績(提供工程完/竣工驗收證明、任職證明或業主證明材料),工作經驗不少于10年(以參加工作時間開始計算),中標后不得在其他工程項目兼職(需提供承諾文件)。
②人員最低配置要求:總監理工程師1人、持有相關專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的專業監理工程師不少于2人(至少應包含土建專業、電氣專業),至少配備1名專業監理工程師或注冊安全工程師專職從事安全管理工作、專職安全監理人員不少于2人、資料員1人,各專業不能兼職,后續需嚴格按照投標文件要求落實現場履職。
(4)財務要求:近3年(2020、2021、2022)無連續2年虧損。
(5)信譽要求: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3年9月16日08時30分至2023年9月22日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
4.2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版,售價為人民幣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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