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9-2-193)
項目所在地區:北京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煤業公司煤炭技術公司綜合管控系統實施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北京市、華能煤炭產業所在地
2.3 標段劃分: 華能煤業公司煤炭技術公司綜合管控系統實施服務項目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 北京市、華能煤炭產業所在地
2.5 服 務 期: 合同簽訂后6個月,在服務期內需完成3家礦井的平臺實施,完成相關優化并進行驗收。
2.6 招標范圍: 針對華能煤炭產業煤礦智能化綜合管控平臺綜合管控系統,開展實施服務。
2.7 項目需達成的最終成果
2.7.1 完成3處礦井的綜合管控平臺綜合管控系統實施服務。
2.7.2 結合原有的業務中臺、數據中臺、技術中臺和安全中臺,在此基礎和架構上進行管控系統設計和實施,并優化相關中臺。
2.7.3 增加集控模塊,實現集中控制功能,提供相應的軟硬件配套。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少2個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500萬元和至少1個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的同類型項目已完成業績,并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
3.2.2項目經理要求:項目經理具有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證書或具有信息技術相關專業高級職稱;自2020年1月1日起由其作為項目經理負責過至少2個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的同類型項目已完成業績,并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