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HNZB2023-09-1-122)
項目所在地區: 上海市浦東新區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上海房產租賃代理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委托租賃代理服務單位派專業代理人員負責開展對外招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拓展招租渠道、項目策略分析,參與租賃合同談判、協助完成租金、押金、定金收取,協助辦理入住、客戶維護、出租面積去化完成計劃等招商代理工作。
服務期限一年,自2024年1月15日起至2025年1月14日止。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近三年具有累計體量規模為5萬平方米及以上商辦樓及綜合商業體的租賃代理業績,須提供業績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
2.項目經理應具備累計體量規模不少于2萬平方米項目的租賃代理經驗,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注:體量規模是指所代理的商辦樓或商業綜合體總的建筑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