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燃料公司華能海港 2024-2025年后勤物業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9-1-131)
項目所在地區:福建省,福州市,羅源縣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燃料公司華能海港 2024-2025年后勤物業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福建省,福州市,羅源縣
2.2 規 模: 對華能海港 辦公生活區的日常物業管理、全公司綠化養護、食堂運營、內勤綜合服務及車輛運行管理等服務。
2.3 標段劃分: 華能燃料公司華能海港 2024-2025年后勤物業服務項目
2.4 服務地點: 福建省,福州市,羅源縣碧里鄉新澳村98號
2.5 服 務 期: 24個月,自2024年1月1日始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質量事故;(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業績要求:投標人近3年后勤物業服務業績,且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250萬元,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含合同復印件。
(2)其他要求:投標人能夠開具物業服務及餐費發票。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