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詳見各標段招標文件。
2.2 招標范圍
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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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或技術規格及數量 |
交貨期/交貨地點/工期/服務期限 |
信息服 務費 價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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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2-01 湖北 省黃石市黃石新港綜合智慧零碳電廠(一期)項 目 EPC 總承包 |
本工程招標范圍包括:黃石新港綜合智慧零碳電 廠(一期)項目 8.04MW 太陽能電池至并網點的全部 工程、3 座光伏車棚的全部工程、車棚配套的 15 套 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樁的全部工程、8 套港口岸電的全部工程,130 盞風光電智能路燈的購置安裝工程。包含全部勘察設計(不含接入系統設計)、設備材料采購供應(光伏組件、逆變器甲供)、運輸、儲 存照管(含甲供設備)、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含施工 用水、施工用電輔助工程)、鋼結構安裝工程、工程 質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設備監造、培訓、調試 直至驗收交付生產,辦理電力部門的相關手續(項目 交接試驗、單體調試及接網調試、國網公司相關部門 監檢、送電驗收等相關手續辦理的全部工作)還包括 系統 72 小時試運行(含并網和驗收各種證照手續辦 理和調度協議辦理,并承擔此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 用)、消缺、性能試驗、整套系統的性能保證的考核 驗收、全套工程檔案組卷歸檔、技術和售后服務、人 員培訓、完成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和竣工驗 收通過后的質保期及完成修補其由承包人責任造成 的任何缺陷等全過程的總承包工作,同時也包括提供 所有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技術資料等。包含科技創新項目:完成“黃石新港綜合智慧零 碳電廠關鍵技術(智慧零碳方向)研究與示范應用” 科研項目,探索黃石新港綜合智慧零碳電廠關鍵技術 的示范應用,包括但不限于:編寫課題研究報告 1 份、 申請發明專利 2 項(以招標人或其指定單位為主要專 利權人)、發表論文 1 篇;科技創新項目名稱為暫定, 最終課題及成果由發包人根據承包人投標情況和承包人商議決定。 |
要求于 2023 年12 月 25 日前全容量并網 |
1000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序號 |
標段名稱 |
資格要求 |
1 |
D12-01 湖北省黃 石市黃石新港綜 合智慧零碳電廠 (一期)項目EPC 總承包 |
一、基本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經營狀況良好; 4.近 36 個月內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6.對于公司紀檢監察機構查辦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賄企業以及行賄人實際控制的 企業,納入涉案供應商“黑名單”管理的供應商,實行一票否決制。 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 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9.具有完善的管理保證體系,取得通過第三方認證的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 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且在認證有效期內,以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 查詢為準。 10.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11.沒有處于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12.近 18 個月內不存在較大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13.近三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 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二、專項資格條件 1.投標人必須具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行業設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 級資質,且均具有工程咨詢單位資信甲級資質; 2. 具有近 3 年(2020.9.1-2023.8.31)內累計完成過至少 3 個單體規模 5MWp 及以上分布 式屋頂光伏項目 EPC 總承包業績或 3 個單體規模 5MWp 及以上綜合智慧能源項目 EPC總承包業績或 1 個單體規模 100MWp 及以上容量的地面光伏電站 EPC 總承包業績(需提 供合同封面、中標通知書/成交通知書(如有)、表征合同范圍內容頁、簽字蓋章頁); 3.項目經理:具有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擔任 過至少 1 個單體規模 5MWp 及以上分布式屋頂光伏項目或 1 個單體規模 5MWp 及以上 綜合智慧能源項目或 100MWp 及以上容量地面光伏工程建設項目經理職務。(提供證明 材料) 三、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場購買。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3 年 9 月 22 日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 00:00(北京時間)。
熱線服務: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節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