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鋁山西新材料 自備機組脫硝系統液氨改尿素EP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山西省運城市河津市
一、招標條件
中鋁山西新材料 自備機組脫硝系統液氨改尿素EP項目項目 ,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且已落實。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的設計、供貨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
2.2項目類型:設計+采購(設備及材料)承包,
2.3項目概況:
中鋁山西新材料 2×300MW發電機組于2005年7~9月投產發電。2臺機組均安裝了SCR煙氣脫硝裝置,采用液氨法制備脫硝還原劑。3、4號機組SCR裝置設計入口NOx濃度均為550mg/m3,脫硝改造工程設計NOx排放濃度不超過50mg/m3。
現有液氨站屬于四級重大危險源,根據國家、行業以及中鋁集團相關政策文件要求,為降低液氨運輸和儲存安全風險,進一步提高脫硝系統運行的安全性。在此背景下,中鋁山西新材料 擬實施脫硝系統液氨改尿素工程,將現有脫硝還原劑制備工藝改為尿素催化水解制氨工藝。
2.4項目
提供一套完整的催化水解制氨成套工藝系統的配套附屬系統:暖通、油漆、保溫伴熱、消防、給排水、支吊架、起重設備等及接口的設計、采購、調試、驗收、試運行等。
提供一套完整的尿素催化水解制氨工藝施工全過程的設計技術指導、現場安裝指導及配合監理對所有工序節點的驗收、調試、試驗、168小時滿負荷試運行、最終交付招標人投入運行、培訓和售后服務,配合甲方完成專項驗收、項目審計及竣工驗收等工作 。
投標人對原氨/空氣混合器出口之后的母管、支管及SCR內部氨噴嘴等所有設備的利舊情況,必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專題說明;若需改造,須提供改造方案,并保證原液氨供氨系統和改造部分在過渡期間運行中均能滿足脫硝性能及環保超低排放要求,且必須在機組檢修期間內改造完成。上述事項須單獨報價并計入總價。
投標人中標后,以本技術規范書和可研報告為基礎進行該項目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建安工程限額設計不能超可研投資估算,并按照招標人確定的時間、深度要求提供建安招標所需設計圖紙、準確的建安施工工程量 、施工圖預算 及建安施工招標技術規范書。建安施工招標工程量、施工圖預算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編制審核完成。
投標人只能選擇催化水解工藝進行方案描述和投標報價。投標人應完全保證所供系統設備的安全可靠性、合理性、完整性和優良性。招標人在設計聯絡會和設計過程中對于投標人設計方案和圖紙的確認,并不代表招標人將為系統、設備的設計承擔責任,無論是否經過招標人確認,投標人都應無條件對系統中的缺陷、不足和與合同不符的地方進行修改、補充或更換,而不增加任何費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