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HNZB2023-09-1-205)
項目所在地區:江蘇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三福船舶12兆瓦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江蘇省泰州市
2.3 標段劃分: 華能三福船舶12兆瓦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 江蘇省泰州市
2.5 計劃工期: 本工程計劃2023年10月開工,工期4個月,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P=P0+K
其中:
P:調價后光伏組件出廠最高限價;
P0:基準值;
K為組件漲跌價差,K=A1-A0;
A0為補充協議簽訂時最近一期“PVInfolink”公布的182mm單晶單面單玻組件平均價格(元/瓦),經查7月12日為1.33元/瓦;
A1每周四前最近一期“PVInfolink”公布的182mm單晶單面單玻組件平均價格(元/瓦);
注:參考“PVInfolink”網站對應型號,如協議執行期間“PVInfolink”的對應型號進行了調整或更新,則按其調整或更新的對應型號進行調價計算。.
本項目招標范圍包含但不限于:華能南通通州清潔能源開發 華能三福船舶12兆瓦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全部工程和配套工程勘察、設計、接入系統、項目設備材料供貨、運輸和管理;項目各系統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準備、施工、調試、投產、質量監督、竣工驗收一體化總承包;項目實施過程中水土保持、環境評價、職業健康和安全等專項驗收內容整改;項目驗收移交后質保期服務、實現消防、安全設施、勞動安全衛生、環境保護“三同時”等。施工協調、施工產生的政策處理及臨時用地、技術培訓以及其他服務等均包含在總承包范圍內,詳見技術規范。
計劃工期:本工程計劃2023年10月開工,工期4個月,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設計工期:項目全部踏勘收資工作和施工圖設計在合同簽訂后10天內提交。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承攬實施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1.3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須具有行政審批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專業乙級資質,并提供資質證明文件。
3.2.2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須具有行政審批部門核定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資質證明文件。
3.2.3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須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來,累計容量不低于20MWp的光伏電站設計業績和累計容量不低于20MWp的光伏電站施工業績;或累計容量20MWp以上光伏電站工程總承包業績,提供合同復印件或證明文件,合同以簽訂時間為準。
3.2.4投標人擬派遣的項目經理須具備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資格證書以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提供證明文件。
3.2.5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家數不超過2家。
3.2.6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431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