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贊皇經濟開發區公共場所汽車充電樁基礎設施項目
監理更正公告
由于內容修改,原公告及招標文件相關內容聲明無效,以新公告為準。
更正內容為:
原公告內容:二標段資質要求為:投標人須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批準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電力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具有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電力工程);近5年內(2018年9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工程交(竣)工時間為準)至少擔任過1項充電站工程或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電力工程施工的總監理工程師或駐地監理工程師。
更正為:二標段資質要求為:投標人須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批準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電力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電力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并提供近期社保繳納憑證;項目監理機構應具備各專業相應監理工作能力及經驗的人員配備,具體人員配備應符合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冀建市〔2011〕552號通知文件中的標準要求。
其他內容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