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2024年藥品物資框架公開招標
招標公告
(采購編號:CG0900022001819715)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深圳 2024年藥品物資框架公開招標,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述:深圳 2024年藥品物資框架公開招標。
2.2招標范圍:預計采購2025-2026年所需藥品。
2.3招標項目所在地區:深圳市。
2.4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5招標分類:框架招標
框架有效期:(框架協議生效時間(協議簽訂時間或上一個框架協議失效時間,以晚到者為準)至2026年12月31日)。
框架采購協議期限內,實際采購金額不少于承諾采購金額的80%且不超過150% 。
(1)協議期屆滿,供應商實際采購金額在承諾采購金額上下限之間的,按期終止框架協議。
(2)協議期屆滿,實際采購金額未達到承諾采購金額下限的,應延長協議有效期,物資類項目延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在延長期內實際采購金額達到承諾采購金額下限時立即終止框架協議。延長期滿實際采購金額仍未達到承諾采購金額下限的,自動終止框架協議。
(3)協議期未滿,供應商實際采購量達到承諾采購量上限時,才終止框架協議。
(4)對于因國家、行業或企業有關標準發生調整,原有規格型號已不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且供應商無法供應對應品類新式型號的,經協商可提前終止協議。
(5)當框架協議有效期內發生因取消中標資格等原因導致框架合同終止的供應商(下稱終止合同供應商),且實際供應量未達到其所中標包預估采購金額且后續不再分配的,在本標的其他供應商(正常履約供應商)均已達到所中標包份額150%(即足額,此處的足額僅在重新分配時適用,實際供應份額按相關框架合同約定確定)的基礎上,招標人可將終止合同供應商的剩余份額(剩余份額=100%-終止合同供應商供應商已供應比例-其他供應商足額比例)進行重新分配,如剩余份額小于等于0則不再重新分配。具體分配規則如下:
按照參與分配供應商的中標比例,計算參與分配供應商的可分配比例;
招標人向參與分配的供應商發出增加份額通知,參與分配的供應商應積極在要求的時間內進行響應。
1.如有供應商逾期不響應或明確不響應的,則不向該供應商進行重新分配。招標人重新計算可分配比例,將剩余份額在響應的供應商中重新分配。
2.如參與分配的供應商均不響應的,本標的剩余份額則進行重新招標,重新選定供應商。重新分配部分的物資單價、訂單等要求,按參與分配供應商與招標人簽署的框架合同之約定執行。
在合同有效期內,若將本項目物資品類納入公司集團采購范圍的,招標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提前終止本合同權利義務,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2.6標的清單及分包情況:
序號 | 標的 | 概算金額(萬元) | 最大中標數量 | 標包號 | 標包名稱 | 標包金額(萬元) | 最高限價(萬元) | 是否特殊包 | 招標文件收取費用(元) | 投標保證金(元) |
1 | 深圳 2025-2026年藥品物資框架公開招標 | 760 | / | 1 | 深圳 2025-2026年藥品物資框架公開招標 | 760 | 760 | 否 | / | / |
備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個投標人在一個標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過最大中標包數的標包。
(2)預計采購金額為采購需求預測數據,僅作為招標預估規模供投標人參考,并不代表招標人對采購量的承諾,最終以實際框架結果有效期內具體委托量為準。部分標包,特別是預計量少的標包,可能出現部分單位協議期內無實際需求的情況,請在知悉并接受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