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簡介與招標范圍:
2.2.1 項目簡介:小寨鎮光伏發電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位于云南省昭通市魯甸縣小寨鎮境內。光伏電站規 劃裝機容量 350MW(403.686MWp),配套建設 220kV 升壓站、35MW/70MWh儲能站或購買同等規格儲能服務。擬通過220kV 送出線接入220kV 梭山變至500kV 鶴城變的220kv線路中, 升壓站距離鶴城變約43km。場址區域地理位置位于魯甸縣西側,G352(昭巧線)和國道 G7611(都香高速)之間及兩側,光伏區大部分分布小寨鎮內。場區地理坐標介于東經 103°26'25"~103°32'50"、北緯 27° 08′00"~27°15'50"之間。場址中心經緯度坐標大致為東經 103°29'04";北緯 27°11'02"(小寨鎮人民政府),場址中心距離魯甸縣人民政府直線約 7.3 公里左右,距離昭通市直線約 28.7 公里左右。光伏電站場址較為分散,小寨鎮場址南北向最長約 13.0km,東西向寬約 10.0km,場址海拔高度大約在 1500~2250m 之間。該項目已取得云南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證。
2.2.2 招標范圍:本項目為交鑰匙工程,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內容具體承包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土地資源及合規性手續
投標人負責落實目標項目的土地資源,確保不涉及任何用地方面制約因素,實際租地面積需滿足項目安裝建設403.686MWp的要求。投標人協調與鄉鎮政府或村委會簽署土地補償協議,負責本項目全部征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升壓站、集電線路塔基等永久占地,所需占地費用(含青苗補償、征地費、耕占稅等費用)由投標人負責;光伏場區租地費,租地費用含首年地租、青苗補償、流轉手續費等費用由投標人負責,施工便道、棄渣場、施工影響區為臨時占地,臨時占地補償費由投標人負責。租地時限應滿足項目建設期和項目后續運營25年使用要求。
負責辦理并取得目標項目前期、建設以及運營所需的全部合規文件、支持性文件等政府審批、行政許可等手續,落實目標項目的建設條件和經營條件,包括但不限于環評批復、水保批復、安全設施報告、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社穩報告、應急預案備案、壓覆礦報告、永久占用林草手續、臨時占用林草手續、建設用地手續、臨時用地手續、勘測定界及土地復墾手續核準及相關合規手續、防洪評價、安全設施專項驗收、環境保護專項驗收、消防設施專項驗收、水土保持專項驗收、職業衛生專項驗收、土地復墾及驗收、質監驗收、勞動保障驗收、防雷檢測、檔案驗收等手續直至通過項目竣工驗收;負責辦理并取得目標項目所需的不動產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投標人應確保合法合規手續齊全,由此產生的罰款,均由投標人承擔。
(2)勘察及設計范圍:
光伏場區及道路地形地貌測量、地質勘測,試樁(含試樁方案及試樁報告),220kV升壓站、光伏場區、35kV集電線路的勘測等,勘測內容應滿足施工圖階段所需的深度要求。電氣一、二次設備技術規范書編制;編制勘察設計施工圖、竣工圖以及安排主設人參加各類文件審查,派駐現場設計代表提供技術交底、施工配合、經濟性比較、參加必要的過程驗收及竣工驗收或招標人委托的其他服務;升壓站勘察設計滿足供貨和施工的要求,符合該項目功能所需的所有設計。
(3)設備及材料采購范圍:
220KV升壓站(包含出線門型構架以內的送出線路)、光伏場區、35KV集電線路、智慧運維、監控系統等全部設備及材料全部由投標人負責采購,包含設備及材料的接貨、卸車、保管、成品保護、轉運、安裝、試驗、調試等全部工作,投標人采購的設備要滿足合同質量要求和電網并網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場區支架、光伏組件、逆變器、35kV箱式變壓器、通訊柜、視頻監控設備、光纜、電纜及附件、橋架等設備和材料;升壓站主變、高低壓開關柜、220kV配電裝置、預裝式配電裝置室、綜自【包含但不限于PCH光端機、調度電話、繼電保護裝置、五防系統、不間斷電源、直流系統、通信電源、試驗電源柜、光功率預測系統、光伏單機信息系統、環境監測儀、天氣預報、電能質量監測屏、計量裝置(含關口計量表計、計量抄表系統及遠傳裝置)、故障錄波裝置、保信子站、AGC/AVC、防孤島保護裝置、安全穩定控制裝置、時鐘同步系統、網廠交互平臺、PMU裝置、寬頻測量裝置、主機加固、廠站網絡安全監測裝置、系統及站內通信設備、微型縱向加密、一次調頻、建模、安穩等,所有設備和相關試驗需滿足并符合電網公司對項目接入的各項要求,所有監控服務器、交換機、隔離裝置、內部芯片、系統使用國產設備,必須滿足電網二次安防防護要求】、動態無功補償裝置、消防設備、光纜、電纜及附件、站用變、備用電源系統等。防雷接地、電纜防火相關設備和材料;視頻監控以及站區采集數據所需的相關設備。35kV集電線路材料的采購等;電纜、塔材、導線、光纜、金具及配套附件的采購等。
(4)施工范圍:投標人負責220KV升壓站、施工道路、清表、光伏場區(含工程樁檢測試驗)、光伏區圍欄工程、35KV集電線路等本項目施工范圍內涉及的所有土建、安裝、調試工程以及其它輔助設施安裝工作、竣工資料編制、技術服務等。負責按照招標人要求在施工現場建立樣板工藝區,并打造安全標準化工地。包括負責全部設備和材料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試驗、調試、試運行、驗收、二次搬運、消缺處理至移交給招標人的全部工作;以及承擔招標人認為有必要的設備出廠檢查驗收工作等。本項目施工期間的施工用水、用電、臨時設施由投標人自行解決。施工電源應為永臨結合,項目竣工后,由投標人負責辦理永久電源相關手續。
(5)電網及其他手續辦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a)負責辦理電站并網前、后的各項驗收手續(包含政府、招標人組織的各類驗收),并取得相應報告;辦理施工圖審查手續、并網檢測(包括但不限于電能質量檢測、有功功率測試、無功功率測試、電網適應性檢測、仿真波形分析、變電站建模報告和寬頻震蕩、等保測評、安全評估等)、保護定值計算、信通和調度接口調試、站內電度表試驗及CT/PT角比差試驗、涉網試驗及設備調試和試驗、并網驗收、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并取得最終監檢報告及并網通知書,直至完成項目并網,并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
(b)負責組織云南電力公司對該項目電網技術條件書審核會、電站命名、協調電網公司發起并網流程、聯系地調到現場核對設備和設備編號、繪制一次系統圖、OMS賬號申請和場站仿真建模及信息推送、輸出線路保護定值計算及審核并取得云南電網的計量方法函、高壓供用電合同簽訂、并網調度協議簽訂、購售電合同簽訂、并網報資并完成審核會簽、自動化及保護和方式文件下發、信通方式制作及下發并完成驗收與信通方式執行、協調地調組織啟動預備會、召開接引方案審核會、協調召開并網啟動協調會、組織自動化、計量與保護聯調及對點工作、完成營銷計量驗收、涉網試驗及設備調試和試驗、并網檢測及仿真建模、協調獲取并網同意書、組織啟動方案審核會并完成啟動簽報、協調提票并進行啟動操作、辦理電力業務許可證、啟動協調會議、轉商業運營手續及《通信協議》簽訂等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6)該項目施工期間所涉及的一切應該辦理的保險,包括但不限于,設計和工程保險、投標人工傷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安全責任險、安裝工程一切險,建筑工程一切險、工程險(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第三者責任險、施工設備險及其他保險等。
(7)按照招標人要求完成施工期、運行期施工場區內所需的宣傳標語,負責按照項目公司要求制作與安裝與本工程建設相關的各種永久、臨時標志牌。
(8)施工外部關系協調,投標人負責本標段施工外部關系協調(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協調費分為征地協調費和其他施工協調費,其中其他施工協調費包括不限于:由于開展征租地及地上附著物補償工作所需的與政府、村組、村民的協調;由于施工干擾所引起的村民阻工協調;由于地籍邊界不清所引起村民糾紛的協調;由于設備、材料等運輸所引起的占壓、損壞影響到第三方的權屬物的協調;施工期間造成的水土流失環保林業草地罰款費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因征地問題阻工的協調及費用;因施工人員、機械、環境的改變導致的農田家畜受損或傷亡的協調及費用;因施工導致的粉塵、噪音、交通阻塞而引發的群眾不滿的協調及費用;他人為索要錢財進行的故意無理取鬧、騷擾阻撓施工的協調及費用;阻撓施工的協調及費用;因投標人技術、設備、人員問題,導致的超出設計臨時用地范圍需要增加臨時用地而進行的協調及費用;需要當地群眾或者政府出面協助施工而進行的協調及費用;各種因工程需要所發生的政府或組織贊助款項;其他為促進本工程順利進展的協調工作及費用等。如投標人協調不力,招標人出面協調,涉及到的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9)集電線路跨越鐵路、高速、公路、電力線路、生態風景區、河流等所需手續辦理、協調、賠償等費用由投標人負責;集電線路所涉及的植被、墳地、地上、地下附著物等一切手續辦理、協調、征租、賠償等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10)投標人應嚴格保證工藝過程的正確性及安裝質量,所有工程相關的資料的收集(不限于設備、材料合格證、材質證書、實驗報告)、編撰、打印、裝訂、移交歸檔等工作,安排專業資料員與施工同步進行資料編撰、收集整理工作,配合監理做好質監資料準備工作,按照集團公司檔案管理要求進行整理,投標人負責本工程全部檔案整理及移交、竣工檔案驗收工作,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并達到竣工驗收條件,合格后,將所有設備與資料一并移交給招標人,其相關費用包含在總承包合同總價中。
(11)投標人負責本項目按照國家規范、招標人規定和現場需要對進場設備材料委托招標方認可的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檢測、設備監造、性能測試驗收、工程質監(含質監注冊)并承擔全部費用。工程質監包含車輛、差旅、食宿、組織專家、組織會議等通過以上全部驗收項的全部費用。
(12)本工程所涉及的建設項目“三同時”驗收工作:消防、安全設施設計專篇、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設計專篇、防雷接地檢測等工作由承包人負責。本工程的環保監測及驗收、水保監理、監測及驗收、安全驗收、職業病危害驗收由承包人負責。
(13)投標人需綜合考慮現場施工條件及道路運輸條件并綜合報價,投標人必須將設備運輸至指定地點,運輸、道路修筑等特殊措施由投標人全部負責并綜合報價。投標人負責本項目所有設備和材料的接收、卸貨、倉管及二次運輸,如需特殊情況物資不能直接運輸到工地,承包方要承擔負責物資的倉儲及二次運輸。設備運抵工地后,投標人應予妥善保管。設備及材料的儲存場地、倉庫,由投標人自行解決。
(14)本工程調試范圍包括本招標范圍內所有設備的單體交接試驗、特殊試驗、分系統試驗、保護校驗及傳動、整套啟動調試等,并負責升壓站整體試驗、保護校驗及傳動、整套啟動調試。相關的試驗項目、試驗標準以《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GB50150-2016)》為準,并能滿足當地電力主管部門驗收要求。投標人負責本招標范圍內的繼電保護、遠動裝置、電能計量、調度自動化等涉網設備裝置與省調、地調通信聯調及協調工作。出具所有設計及采購范圍內的電氣保護及測量、控制、通信、安穩等設備裝置的合法有效的保護定值清單和整定計算書,并完成對所有現場設備的保護整定,按現行電力行業規程標準完成本標段全部繼保及儀控、通信等設備裝置的校準、校驗,并出具有效的、合格的校準、校驗證明報告。協調并完成涉網綜合自動化系統(包括計算機監控系統、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調度自動化系統、儲能遠控等)的調試及試運行。光伏發電工程經調試后,從全容量并網開始無故障連續并網運行時間不應少于240小時。
(15)投標人按政府要求負責鄉村振興事宜,相關費用應包含在總承包報價中。
(16)投標人負責本工程需要繳納的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建設期間)、水土保持補償費、植被恢復費、土地出讓金、土地復墾保證金等稅費。
(17)本招標公告提出的是對本項目的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對一切技術細節作出規定,也未充分引述有關標準和規范的條文,本次招標為全過程總承包招標,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合同中并未列入而且確實是項目可靠、穩定、安全的運行中應該有的,并且滿足合同及合同附件對整個項目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須的,均應由投標方負責將所缺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等按照行業標準補齊,且不發生費用問題。
(18)投標人應充分考慮施工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意外因素或影響其施工進度的不可預測事件,投標人應充分考慮意外及協調因素并綜合報價。
(19)除后續發包人依據合同約定調整本合同約定的工程范圍或發包人根據實際需求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進行減少的項目,或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總價不作調整。
(20)招標文件中雖然未列出,但對于一個光伏電站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設備、材料及服務等,也應由投標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21)其他范圍詳見招標文件及技術規范書。
2.2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 計劃工期:計劃 2024年11月份主體工程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或監理人通知為準),2025年 6 月 30日前全容量并網(具體時間根據項目實際需求調整)
2.4 建設地點:云南昭通市魯甸縣小寨鎮及附近區域。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執照)。
3.2投標人須具有:
(1)投標人須至少同時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和電力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并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2)若以聯合體形式投標,聯合體相關成員須具有以下條件:
①設計單位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和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②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投標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不含截止當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具有一個200MW光伏發電工程EPC項目投產業績(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或成員方提供均可,需提供合同首頁、簽章頁、簽訂時間頁、工程范圍頁、業主開具的完工(投運)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文件)。
3.4 EPC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1)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部頒發的一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并提供近半年內的養老保險或勞務合同,同時承諾未在其它在建項目中擔任項目經理(承諾書格式見第六章)。
2)項目經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不含截止當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在一個已投運的光伏發電EPC總承包項目中擔任過項目經理(需提供合同掃描件及“業主開具的完工(投運)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文件”,合同內容至少包括封面、簽字蓋章頁、工程范圍內容等能證明業績的關鍵頁,合同中不能體現項目經理姓名的,須附公司任命文件掃描件或業主證明,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5施工負責人:須取得建設部頒發的一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
注: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兼任項目施工負責人。
3.6設計負責人資格要求:具有電力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
3.7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兩家(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相應的聯合體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單位分工,并由牽頭單位作為投標人參與投標)。
備注:
(1)聯合體牽頭方建議為設計單位。
(2)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公司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資質要求中所要求的“資質”、“業績證明”、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原件掃描件或清晰的復印件。若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中存在關于“投標人資格要求”的不響應,將會被做否決投標處理。
(5)“投標人資格要求”中所提及擬定的“項目經理”須在投標文件中明確,且不得在合同簽訂、項目實施過程中隨意更換。若因特殊原因需進行更換調整的,更換調整的人員資質、業績、能力不得低于原投標文件中相關人員,且需征得招標人同意。
(6)投標人資格要求”中所要求的“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一級注冊建造師”電子證書,證書有效期應覆蓋開標日期,并有證書本人簽字。日期過期或證書缺少簽字的,允許澄清補正,成功澄清補正的,視為滿足相關資格要求,但視為投標文件編制質量較差,評審時按“相應評分辦法”(如有)處理。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200元/標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資料遞交時間:2024年09月30日 09時00分到2024年10月14日 16時00分。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4年09月30日 09時00分到2024年10月14日 23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