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港樂清灣港務 碼頭泊位岸電建設工程設備采購【第二次】招標公告
寧波港物資 受溫州港樂清灣港務 的委托,擬對溫州港樂清灣港務 碼頭泊位岸電建設工程設備采購項目(第二次)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一、招標編號
ZJHG-WZ-2024-186
二、本項目采用公開招標,資格后審方式。
三、項目概況、交付時間及招標控制價
1. 項目概況:在溫州港樂清灣港務 1#、2#泊位建設高低壓船舶岸基電源系統,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招標需求。
2. 交付時間:合同簽訂后90天內完成所有設備生產制造及出廠試驗(設備存放在中標人處),待招標人現場具備安裝條件,接招標人通知后50天內完成所有設備安裝、調試、重載測試并通過CCS船級社認證,雙方簽署初步驗收文件;現場具備聯船調試條件后,完成聯船試運行合格,雙方簽署最終驗收文件;如項目在初步驗收完成后180天內招標人未組織聯船試運行或未能提供足夠的目標船舶供中標人聯船試運行,中標人有權要求招標人進行最終驗收;非投標人原因導致現場不具備調試條件的,經招標人審核后工期順延。
3. 招標控制價:1400萬元。
四、合格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 投標人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是本次投標變頻電源設備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正式授權書),并具有高低壓岸基電源系統二次設計、集成能力,提供營業執照等書面證明文件。
2. 投標采用的變頻電源品牌須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所提供的合同簽訂之日為準)至今單套容量為1200kVA及以上在國內碼頭成功運行的所投品牌變頻電源高-低-高方式船舶岸電系統業績(業績證明材料:合同關鍵頁復制件(包括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能體現岸電方案等相關內容)、船方及業主蓋章的聯船證明文件等相關內容。業績證明材料須能體現業績規格、投入使用時間等信息,若以上資料不能體現業績規格、投入使用時間等信息的,還應同時提供業主證明材料)。
3. 投標人須為生產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權的代理商。生產廠商和其代理商不應同時參加投標,否則招標人只接受生產廠商的投標,其代理商的投標按無效標處理;如同時有兩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參加投標的,應當作為一個投標人計算,在此種情況下,以通過資格審查和符合性審查的同品牌投標人中報價最低者作為有效投標人,其余代理商的投標按無效標處理。
4. 投標人不得為失信被執行人,招標人對投標人失信信息進行查詢(具體以評標當天“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為準)。
5.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