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根據《新疆開都河中游河段水電規劃(修編)報告》(2012),哈爾嘎廷郭勒水電站位于新疆巴州和靜縣境內,距察汗烏蘇水電站河道約80km,距和靜縣約150km,距庫爾勒市約198km,是開都河中游河段“兩庫七級”水電開發方案中的第二級電站,為Ⅱ等大(2)型工程,采用堤壩式開發。工程主要由攔河大壩、表孔溢洪洞、深孔泄洪洞、引水發電系統、地面廠房等組成。初擬裝機219MW(初擬3臺機),額定水頭112m,水庫總庫容2.34億m³,最大壩高114.80m,年發電量7.78億kW•h(聯合運行),總引水流量238.8m³/s。
2.1.2招標范圍:本項目不分標段。在整個服務期限內,依據國家和行業相關規程規范,開展開都河哈爾嘎廷郭勒水電站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三大專題報告(正常蓄水位選擇專題報告、施工總布置規劃專題報告、樞紐布置格局比選專題報告)、防震抗震設計專題報告、工程安全監測系統設計專題報告、安全預評價報告、工程治安反恐防范設計專題報告、潰壩洪水風險分析專題研究報告審查相關工作。
2.1.3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可行性研究報告、各專題報告審查意見出具為止。暫定進度: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三大專題審查,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其他專題隨進度確定審查時間。具體的審查時間根據項目實際進度情況調整。
2.1.4服務地點:根據審查需要擬定在烏魯木齊、庫爾勒、霍爾古吐公司營地現場(具體服務地點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裝機規模20萬千瓦及以上水利水電工程前期勘察設計業績或可行性研究報告技術審查的業績合同1個,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合同中若無法體現裝機規模,需提供其他能夠證明裝機容量大小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應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證書;
2)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須具有負責裝機規模20萬千瓦及以上水利水電工程前期勘察設計業績或可行性研究報告技術審查工作經歷,并提供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可以是合同、驗收證明、用戶蓋章證明,證明中必須包括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2-20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2-26 1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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